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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人寻味的“侵权式维权”
http://www.scol.com.cn(2015-10-5 7:52: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知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一段《河南周口一医院医生护士被逼轮流抱幼儿遗体示众》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视频中,河南周口太康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被逼轮流抱着一名幼儿的遗体在医院门口当街示众,幼儿家属则在一旁指责、谩骂。此举引发网友热议,纷纷表示应尽快查明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对此,专家认为,解决医患纠纷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制止侵权式维权需要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9月4日澎湃新闻网)  

  所谓“侵权式维权”,包含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其中,“侵权”肯定是违反的,而“维权”却是正当的。那么,当一种行为同时含有两种性质时,就有必要深究二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在医患纠纷上,有专家用“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破解“侵权式维权”,实际上是找到了形成这种反常现象的主要根源。  

  本来,侵权是不讲权力边际,侵害他人权益的违反行为,而维权是很讲究并维护权益的行为,那么,怎么可能用侵权的方式来维权?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合法的方式不足以达倒维权的目的。否则,“侵权式维权”在实际中可能会发生,但在定义上已经形成了悖论。因为,拆解“侵权式维权”的意思,是肯定了其中的诉求的合法性,不然的话就不是“维权”而是寻衅滋事了。在这个前提下,就有必要深究,为何合法的诉求要用违法的手段来实施?  

  对此,笔者不想说某些听上去冠冕堂皇,其实脱离实际的大道理,比如,发生医患纠纷时,院方及相关部门有没有给患者一方提供通畅的维权途径。因为,医患纠纷有时涉及生命安危,一时冲动可能让即使有的处理预案也无济于事。实际上,形成“侵权式维权”,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假设“侵权式维权”是因为合法的方式不足以达倒维权的目的,那么,这种“维权逻辑”是怎么产生的?首先,“把事情闹大才会解决”,“闹得越凶赔的越多”已经成了一部分人的维权“经验”,事实也在不断印证。其次,在现行医疗体制下,医院给患者的普遍印象,无论在服务态度还是质量上,都没有给患者足够的信任感。在任何社会关系中,一旦失去了基本的信任,要么没有矛盾,一旦发生纠纷,就失去了良好的调解基础和氛围。医患关系原本是可以产生恩情的,而目前的情形却适得其反。 

  其实,发生在医患纠纷中的“侵权式维权”,并非孤立的社会现象,这也离不开道德滑坡、诚信式微的社会背景。如果医院遇到一个在外面“碰瓷”的患者,不良的愈后就难免一场恶意纠缠;同样,如果医院有一个拥有“百套住房”的院长,会不损害患者的利益么?但是,话又得说回来,尽管“侵权式维权”在医患纠纷中表现的相对突出,但要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医院要比其他领域更好做。 

  道理很简单,患者是把医院当做救命菩萨的,这就有了一个患者对医院依赖和信任的前提。这个良好的开端为何会出现“恩将仇报”的结果?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此起主导作用的,更值得引起反思的应该是医院方面。因此,专家认为制止侵权式维权需要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说出了问题的症结。而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医院要走在前头,医院和患者,就像商家与顾客,后者是“上帝”。而在良好的医患关系下,患者也会把医生当“天使”的。这样的关系搞不好,还遑论其他社会关系?(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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