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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扶贫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http://www.scol.com.cn(2015-10-10 8:05: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继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贫县”GDP考核后,我省扶贫考核工作再出实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将把扶贫综合成效、“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扶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等扶贫开发实绩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用“指挥棒”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并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扶贫开发攻坚上,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5年10月09日四川日报)

  四川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确保全省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万左右。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省497.6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501个贫困村和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毫无疑问,要实现既定的目任务标,既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更要抓住干部队伍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把扶贫攻坚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力帮扶贫困村 确保不脱贫不脱钩。笔者建议,各地必须把干部考核与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注重“量”的积累,更要注重“质”的提升。在“量”的方面,就是要做好“加法”,即要通过加快发展,提高群众参与扶贫攻坚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贫困村或贫困户在增收方面有增无减;在“质”的方面,就是要做好“减法”,即要通过实施多项惠民制度,减少群众在不必要的支出,提升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正是如此,四川按照“精准导向、分类评价、定性定量、激励约束”原则建立实绩考核体系。各地要坚持考核标准和考核原则,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和利用好奖惩机制,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要严格问责。要采取自查复查、随机抽查和综合考评的考核程序,对被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发现并查处扶贫开发领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减考核得分。

  众所周知,由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特别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分片区按20%比例确定先进县名额予以通报表扬,将从扶贫综合成效、“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扶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扶贫攻坚保障措施、县域经济发展等五个一级指出必24个二级指标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先进的贫困县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在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时予以倾斜,对排名位于本片区倒数10%及以下且当年未获评县域经济发展先进的贫困县,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笔者认为,这些措施既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大政方针,又充分契合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重要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攻方向,较好地发挥了“一箭多雕”的社会效应。总而言之,四川明确将扶贫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要求每一名干部必须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扶贫攻坚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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