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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让公务员购物是倡议还是强制?
http://www.scol.com.cn(2015-9-27 8:24: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扶风县人大下发通知,强制要求机关单位每人淘宝购物1000元,以配合县里的农村淘宝项目的启动运营。今天上午,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回应称,农村淘宝项目是县里的一个大活动,下发通知号召机关同志通知配合,只是倡议,并未强制。(9月26日法制晚报)

  扶风县农村淘宝项目的启动,是一件好事,但购不购物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人大机关无权干涉。而扶风县人大却发文要求机关单位每人在淘宝购物,这明显存在权力“要挟”,使倡议购买变成了一种强行购买,变成了一声令下的“必须服从”的“被购买”“被自愿”。让人看到了权力的傲慢与霸道。

  县人大的《通知》上说,“我县农村淘宝项目定于9月23日启动运营,按阿里集团业绩目标,运营首日全县36个村淘宝点订单要求达到一万单,请机关各位同志近期准备所需购买物品清单,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堂堂的人大机关,却不顾机关人员的利益,不顾人大机关的脸面,围着一个企业的“指挥棒”转,这不是尽职而是失职。按理,人大机关是一个监督机关,如果政府部门政企不分,搞摊派购物等事情,人大应该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去加以制止,而人大不但不去监督制止,反而自己去趟了这“混水”。

  人大机关让公务人员购物,用发《通知》的形式是不合适的。虽然《通知》中没有“强制”和“必须”的字眼,但这样的《通知》谁敢不去执行。如果不去执行,可能被认为不把人大放在眼里,意味着不支持不配合机关的工作,一旦完不成任务,各处室负责人可能会受到责怪。这样的“倡议购买”之所以不自由,与某些人的“政绩思维”不无关系。县里以任务指标方式下达,接受了“购买任务”的县各机关部门焉敢不重视?完不成购买指标,等于个人工作能力有限。于是,层层明确购买标准,把购买任务摊派到单位每个公务人员的头上,“倡议购买”变成了一种近乎公然“抢掠”的强迫性任务,剥夺了公务人员的自主选择权。

  如果说公务人员自愿购物的话,也就不可能引起这番争论了。人大机关在《通知》里也就没有必要规定时间和购买数量了。“强行摊派”式的购买违背了公务人员的个人意志,更蚕食着公共权力的公信力,对公权力形象也是一种严重的破坏。公务人员家庭条件有好有差,1000元对于家庭条件好的人来说,还可以承受,但对于那些比较困难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再说这么大的一个活动,如果需要国家机关发《通知》摊派去落实,那说明这个活动没有什么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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