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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裸身游街”谁之过?
http://www.scol.com.cn(2015-9-26 8:22: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男子翻看女友手机时,发现女友写了一些对其前夫思念的语句,勃然大怒,竟然强行拖着女友赤身裸体“游街”,任人围观。9月23日,记者获悉,安义县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王某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月25日江南都市报)

  女子在微博里写有对其前夫想念的话,表面上看是有不对的地方,但也许有她自己的苦衷。说明她现在的男友肯定对她不太好,如果对她很好,她天天过得舒舒坦坦,十分幸福的话,肯定早就把前夫忘得一干二净了,毕竟与前夫离婚也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然而,这位女子却思念前夫,说明她现在的男友还不如她的前夫,因此,错不在女方而是在男方。再说,他们两人只是恋爱关系,还不是夫妻关系,各人应有自己私密的空间,不能强加干涉。

  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一定的气度,不应该使小心眼,去偷着翻看女友的手机。这位男子对女友如此不信任、不放心,那何必要与她在一起谈恋爱呢?试想,如果女友也像这位男子那样,整天想着去查看男友的手机,整天监视男友的行踪,天天疑神疑鬼,那么,这位男子还能受得了吗?再说,男子在翻看女友手机时,发现女友写了一些对其前夫思念的语句,应该感到羞愧,对自己的做法进行反思,看看自己对女友做得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以便在以后的生活中改正不足之处,与女友多交流,给女友多点关心,从而使双方相互信任、相互照顾,相互依赖,使两人的关系不断升温,成为一对互敬互爱的好夫妻。

  退一万步讲,就算女子做出了出格的事情,男子也应该与其心平气和解决矛盾,实在不行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等解决。而这位男子却做出了剥光女子衣服拉其裸体游街的违法事情,表面上好像出了气,教训了这位女子,实际上丢了自己的脸。这位女子没有犯大错,又没有侵犯了男子的任何权益,男子凭什么用这种行动去羞辱女友。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尊严,这种尊严是受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别人无权干涉,男子的这种行为是有违国家法律的,被判刑是咎由自取。试想,这样小心眼、没有爱心,不守法的男人,哪个女人还敢与他相处?

  中国是个法制社会,每个公民的一切行为都要依法行事,由不得胡来。特别是恋人或者是夫妻,都应该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如果连一个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那即使组建了家庭,这个家庭也是不会长久的。恋人之间、夫妻之间有点矛盾不足为奇,有了矛盾应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而不应该做出一些粗暴的,让人有失尊严的违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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