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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惩腐剑密织监督网管好“微权力”
http://www.scol.com.cn(2015-8-11 9:56: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央重拳反腐之势不减,一起起被曝光的贪腐案件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制约,被关进笼子里的不仅应该有“一把手”的权力,还必须包括芝麻大的“微权力”,因为权力无所谓大小。(2015年8月10日《法制日报》)

  记得刘禹锡的《陋室铭》中有这样的诗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现如今我们完全引申来喻比“微权力”腐败,即:“官不在高,有权则灵;水不在深,能捞则行。”这并非危言耸听——在近年来查办的一系列贪腐案件中,不乏财务人员、车间主任、村干部等“小人物”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的案件。这些“小人物”往往利用手中一丁点的权力瞒天过海,或将公款据为己有,或行受贿之事。此类案件虽不如大贪那样让人咋舌,但也足以令人深思、让人警醒。

  事实早已表明,权力的金字塔结构中,高层权力大,基层权力广,“微权力”是整个权力系统的毛细血管,遍布于社会肌体上。民间有一种说法,叫“县官不如现管”,说的就是金字塔上的权力往往比不过金字塔下的权力实,一些“微权力”看似不起眼,实则有“来头”、会“搞头”。譬如,在“微权力”中,有的掌握大量公共资源,有的管理大笔民生资金,本身就是易腐、多腐的“高风险地带”。特别是不管是村官,还是社区干部,虽然职位低,但权力未必小。随着国家和地方对民生投入的不断增加,不用说大江大河,就连小池小塘,都充满着公共资源的油水。一旦主观上动了贪念、客观上缺了监管,贪腐就会像野草一般疯长起来。

  以报道为例。甘肃省西和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3起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名村干部获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一村会计虚报面积贪占良种补贴款,近日,法院终审判处这名村会计有期徒刑5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一名车间主任,因利用职务便利吃回扣,近日被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由此观之,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制约,“微权力”同大权力一样,给点“阳光”就灿烂,其任性程度不可小觑。有媒体曾用三个“严重”概括“微权力”腐败的危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施政观感,严重透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严重伤害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因为比起那些从国家拿钱的“大老虎”,从老百姓口袋里直接拿钱的“小苍蝇”,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离群众的距离又近,给群众造成的伤害、给民生带来的痛感往往更加直接,对社会风气、对党和政府形象的破坏性也更加直观。

  所以,防止“微权力”腐败,不让“微权力”任性,就必须在“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的反腐态势下,高擎惩腐剑,密织监督网,根据基层职责和权力运行的特点,“量身”打造对“微权力”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将“微权力”照单不误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制度发力、发威,让“微权力”心存敬畏、规范有序,关死“微权力”寻租的大门,确保“微权力”健康高效运行,更好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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