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反腐倡廉 >> 正文
被查官员对抗组织审查是搬石头砸脚
http://www.scol.com.cn(2015-8-10 8:57: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5名山西官员被“双开”的通报。其中,涉及山西省忻州市委原书记董洪运的通报中提到,董洪运“在组织审查期间,采取欺骗、隐匿、订立攻守同盟等手段,对抗组织调查,性质恶劣”。(2015年8月9日《北京青年报》)

  记得西汉初年著名的学者韩婴说过: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为非其有。意思是聪明的人不去做并不是没有事做,而是知那事不能做;廉洁的人不去贪占并不是他有财物,而是知道不应去贪占。因为贪心惹祸,欲火烧身,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大千世界,物欲横流,诱惑太多。正如陈毅元帅在《手莫伸》一诗中所言:“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然而,我们也不能忘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不论是解放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还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胡长青、陈希同、李真、郑筱萸,以及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郭永祥、王素毅等,都是因为乱伸手而“难逃脱”的,其结果都是落得个身败名裂、让人唾骂的可耻下场。

  按照“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的古训来说,现如今的党员干部更应该从中吸取反面教训,引为戒鉴,“人病我防”, 收敛、收手、收心,防微杜渐。遗憾的是,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眼前鲜活的教训,仍旧我行我素、依然故我,贪得无厌、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不收心,大有“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之势。最令人咋舌的是,东窗事发,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竟然对抗、干扰或妨碍组织审查。

  报道称,记者梳理后发现,董洪运案已是中央纪委网站通报的第12起涉及对抗、干扰或妨碍组织审查(调查)的案例。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这些对抗组织审查的“顽固分子”花样颇多,除了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等“标准动作”外,还有对“疑似”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模拟纪委问话等招数。譬如:刚刚落马不久的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陈家堂,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伪造、隐匿证据,串供、转移赃物,隐瞒事实真相,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这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有哲人说过,凡是走过的路,都会留下痕迹。“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不是古人留给我们说着玩的一句话。“你知,我知”之时还有个“天知,地知”,更何况“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我们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打持久战,又打歼灭战,实实在在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已经营造起“没有不透风的墙”、“纸里包不住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大震慑氛围,形成了“天机”泄漏、东窗事发的强大惩戒气场。即便是退休“着陆”多年的官员,有贪腐“痕迹”都被悉数查办,难道说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就能逃过一劫,这简单是利令智昏、痴心妄想、白日做梦。要切记:贪欲之门不关,早晚跌入深渊。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