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要求又被公安机关质疑。昨日,四川雅安市名山区市民陈先生在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被要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对该证明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请问是不是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就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8月26日《新京报》)
一条“派出所质疑社保局退休要开无罪证明”的新闻,之所以会受到如此强烈的关注,细想有某种戏剧讽刺意味。派出所扮演的是“公安角色”、社保局扮演的是“部门角色”,而事件中办证的“陈某某”,则代表广大群众的角色。照此一来,一场有关“奇葩证明”公安部不管,该有谁来管的争论,以此延伸,炒的是沸沸扬扬。想必这也是借近两天“公安部不再开具18类证明”的风口,来“以点概面、以小带大”,再次把奇葩证明置于公众视野,营造出奇葩证明病入膏肓,杂症较多,难以根治的现象。
然奇葩证明真的进入死胡同?还是派出所和社保局之间在“踢皮球”?冷静思考,这两点问题应该互占“二分之一”。自李克强总理在各类会议上,要求各地要减少证明、减少审批以来,奇葩证明的存在,俨然成了服务群众与职责划分之间,面临的“干群”尴尬。这种的产生尴尬,即出自在群众反映取消奇葩证明的呼声中,也建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不解决不足以平舆论的怒火。但在笔者看来,对奇葩证明的症状,还是“有法可治、有药可医”,但不能“乱开药”。
以奇葩证明存在的情况而言,之所有会有此类证明。一地方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熟知法律规定的细节,在开具证明过程中,把此证明混淆成彼证明,导致群众跑冤枉路。二踢皮球、恐担责。很多地方部门,在处理企业切身利益和部门利益之间,倾向于单位自身,很少绞尽脑汁为企业发展化解困难,以致于企业的发展和立足,成最大问题。三根据国家行政审批方面的各类法律规定而言,仍有一些条款不完善或相互冲突,群众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也是奇葩证明存在的盲点。
当然,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取消奇葩证明是当前反响最为激烈的声音,因而解决目前的现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能“推诿扯皮”。诚然派出所的确是开证明的地方,可地方部门也不能仗着条条框框,给群众办事制造困难,国家设立机构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而不是给群众制造障碍。想方设法为群众分忧,应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单位遵循的为民务实宗旨,不遵照根本原则为群众办事,坐在国家建好的办公室,吹着冷气说着冷话,让群众寒心,那无疑是官僚主义的恶习在作祟,而组织和人民要这样的机构或干部,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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