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培训期间,自贡市富顺县环保局局长李德全酒后大闹宾馆,致他人投诉。6月30日至7月10日,富顺纪委监察局调查组对李德全违纪的问题进行了调查。7月31日,李德全被免去环保局局长职务。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得到一封7月6日李德全所写的检讨书,对于为何会在酒后“大闹”宾馆,李德全称“因喝的酒可能是假酒,导致病态反应,神智不清,出现失忆现象。”(新华网,8月11日)
局长在培训期间因酒后发飙,“大闹”宾馆,最终被摘掉“乌纱帽”。按理说,他也应该认真反省和反思才对,但从其没有诚意的忏悔语言“因喝的酒可能是假酒,导致病态反应,神智不清,出现失忆现象”中,觉得其受到这样的惩罚也是罪有应得,因为,假酒岂能成为局长“发病”的挡箭牌?
众所周知,酒是恰到好处则止,多了必将后患无穷。姑且不提醉酒后是多么的伤身、伤肝,单就以往诸多因酒误事、因酒出事的事例来看,酒喝多了,绝对不是什么好事。醉酒后,表现好一点的会大睡一觉,表现差一点的则会痛哭流涕、感慨万千,表现得最差的就是借酒发飙、借酒发疯、借酒“发病”。本案中这位局长,应该就是最后一种。
事实上,也不难想象,这位局长在平日里,“一言九鼎”的日子过惯了,被前呼后拥、左右逢迎的时候太多了。而在培训的宾馆里,突然发现自己的房间“不翼而飞”,不“发飙”怎么得了,局长的“威严”何在?于是,借着酒劲,就“发病”了。
若不是有人举报,这位局长恐怕还会一直生活在这种“病态”之中;若不是他所认为的“喝到了假酒”,恐怕他的“狐狸尾巴”还不会露出来。
显然,当下,如何深挖“披着羊皮的狼”已是当务之急,将一些为民服务思想早已灭失的官员“淘”出来,更是形势所需、人民所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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