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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众筹化解“未婚生子”是一厢情愿
http://www.scol.com.cn(2015-8-8 8:29: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付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未婚妈妈”吴霞在网上发起众筹,为非婚生的孩子募集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她的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未婚妈妈”本属弱势群体,即使没有婚姻也应该享有生育的权利,另一方声音认为纵容“未婚生育”是对婚外情提供便利,不应该支持。(8月7日《今日早报》)

  未婚生子是现今社会一大问题。由于“未婚妈妈”未婚,孩子没有“爸爸”,“私生子”的责任全落在“未婚妈妈”肩上。孩子是未婚生育的,己婚妈妈所享受的福利如生育保险支付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接生费、药费等费用报销无法享受,而且“私生子”还面临大笔“社会抚养费”。与此同时,多数“未婚妈妈”并无经济来源或收入太低,使得“未婚生子”成为她们不堪承受之重。

  面对资金问题时,一些“未婚妈妈”便想到用众筹化解困境。众筹又叫大众集资、群众募资等,是受到当前国内年轻人青睐的一种募资方式。诚然,众筹能够解决“未婚妈妈”当前困境,然而众筹不是捐款。众筹筹资项目完成后,支持者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须全部退还支持者。换言之,不管未婚妈妈发起的众筹是否化解了自身困境,最终还是需要偿还支持者,否则,众筹便成为“网络诈骗”。

  众筹解不了“未婚生子”的结。在羞答答的性教育观念中,“未婚生子”是常见的异常现象。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平均800~1000余万例人工流产。因此,那些怀孕后没有流产生下孩子的,绝非几十、几百人。另外,除生育费用及“社会抚养费”外,“未婚妈妈”还将面临孩子成长时的抚养、教育等费用,这又是一大笔钱。这一环连着一环的结是死结,都要众筹来解,是解不开的。

  依靠众筹化解“未婚生子”只是一厢情愿。最关紧的是,未婚妈妈经济收入较高尚可,若她无力偿还支持者,此责任必将落在孩子肩上,对孩子而言,也是压力。化解“未婚生子”的结,不能依靠众筹。首先,应该让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在现实中付诸实施。尽管《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可实际上,“非婚生子”依然被差别对待。平等不能停留在纸面文字上。其次,“未婚生子”是社会的异常现象,该负责的不仅仅是未婚妈妈,社会应该建立相应的保障机构,或者,强制要求“未婚爸爸”分担责任。

  再者,性教育也不能再羞答答,家庭和学校必须将性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当中。如此才能解决和防范未婚生育的问题。否则,仅仅依靠众筹解决“非婚生子”,不仅不能化解困境,还会破坏众筹的良性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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