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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访者入县志”,是想写本“辱林外史”?
http://www.scol.com.cn(2015-7-27 14:52: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周明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无理缠访”“故意闹访”的后果有多严重?陕西旬阳县政府给出的答案是,将这些人的“恶行”与“恶名”写入县志,并冠之以“老扯”、“麻名儿”、“燃筋头”来界定上访者,就是要污名化那些缠访者,让其遗臭万年,使他们的家族为之跟着蒙羞亮丑,以“让后人评说”的方式,引导公众对这些人进行道德谴责。

  7月26日这天,从《广州日报》上读到这则新闻后,几乎惊掉俺们扁平塌鼻上方的深度眼镜。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加大对非法缠访、闹访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这项举措最早于该县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会上提出。阵仗之大,规格之高,逼格之强,想必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

  这究竟要干啥子哟?对待上访群众,岂能这样动作变形、手脚无措?海晏河清当然不是打出来的,吓更是吓不出来的,一世英名、受人唾弃的恶名,更非人工“弄”出来的,而是由民众口口相传一路颂出来的。任何经不起执政伦理、法治考量与历史检验的执政败笔,才真正会在一地民众心中那本有形和无形的“县志”上留下污渍和恶名。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近年来,虽然我国信访形势总体平稳,但确有少数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总是相信“会哭的娃儿有奶吃”,于是有事无事闹一闹。加之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机制长期以来不够健全,使个别地方出现缠访闹访、非法上访等问题。有些地方出现此类问题的情节还非常恶劣。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难理解当地为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良苦用心,也感受得到他们为了打击非法缠访、闹访的急切心情。这从旬阳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的回应中也能看出个子丑寅卯。这名负责人称,“记入县志”本意并非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通过“拉黑”的方式来曝光那些专业的闹事者,从而引导公众来对他们进行评判谴责。

  不过,我们不能病急乱投医,用如此损招去管控信访群众的行为。敲山的确可以震虎,杀一确也能够儆百,但这种做法必须行走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尤其不能上演权力任性和滥用的灰色闹剧。国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不得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稍加对照,旬阳县不管采取怎样的县委大会作出的决定,都涉嫌违法违规了。

  我们还应心知肚明,无理缠访和违规闹访者,毕竟是极个别人,我们岂能为了施政和管理之便,大动干戈的笼统的将大多数正常上访的群众陪着少数闹访者一起进行“有恶推定”呢?即使是真的缠访和闹访者,县志是否该列入,也属一个严谨而重大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的复杂命题,岂能由一地官员血热一时、脑洞一开就草率决定得了的?

  因为用法治思维才能破解信访困局,缠访若是违法应当依法治理,而不能法外处置,这是基本的原则。而且,在一个法治社会,权力必须得到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约束与监督,其中有一条很明确,那就是要求公权力法无明文许可即禁止。对缠访者,那怕他们真地对一地社会稳定、安适和谐建设起着负面拽扯作用,那怕将他们写入县志确会收到奇效,但在当前法律法规未授权的情形下,作为现代公共管理者,均不能“家长思维”泛滥到采取这种带有家族羞辱性质的额外惩罚。旬阳方面如此缺乏法治意识和权力谦卑,减损着法律威严,拉降政府公信力。

  其实,公民上访压根儿就没有正常和不正常之说,只有上访者的诉求是否合理与属实,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协调解决之分。而且“非正常上访”也属无厘头的凭空刨制出的概念,因为《信访条例》中并未界定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我们只有尽快廓清其间含义,才能让更多公职人员敬畏手中的权力,才能避免随性定性、感性处置,给原本无奈的上访人员强加上一顶“缠访”的灰色高帽。

  这从近年来媒体曝光的一系列案例就不难看出,一些上访群众之所以踏上泪滴点点的上访之路,甚至出现缠访,大多还是因一些地方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所致。有些地方乱作为的动作完全可以说得上是扭曲,原来劳教制度未废除之时,一些权力人动不动就将有苦难言、有冤难诉的访民送去劳教。一些部门不去剖开百姓上访的根由,化解矛盾,而是首先想着“捂盖子”,期望用“写入县志”的偏方来威肋上访人员,这样做,咋看咋像是当地政府高高举起手中的报复工具:顺我者良,逆我者恶。

  还是那句老话:表一时性起就自曝“权力之恶”了,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好生善之待之、敬畏之。有些人习惯把“稳定压倒一切”做出过于主观化、片面化理解,要知道,截访并不意味着上访群众积存胸腔的矛盾就得到纾解,合法、有序的信访秩序,也非权力恫吓就可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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