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陕西东南部的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的举措备受关注。7月25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通过一种“记录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导公众来对他们进行评判谴责。(7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没有无缘无故的上访,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闹访。诚然,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上访是无正当诉求的,也有一些闹访是毫无道理的,是恶意的。但是,现实中更常见的还是因为地方政府部门某些工作的失误或不足,而导致上访发生;因为对上访的问题解决不利,甚至对上访者横加打压而导致闹访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客观判断何为闹访,何为恶意闹访,就不能仅凭当地政府部门一面之辞。将恶意闹访者写入县志之所以引发诸多质疑,其原因即在于此。
其实,从写史的角度来说,将恶意闹访者写进县志并无不妥,毕竟,作为当地某个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某类事件的代表人物,写进县志有助于后人了解这一历史时期的真实状况。这与把当地主政者的政绩、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等写进县志,是一样的道理,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写史的原则是秉笔直书和全面客观,因此,在将恶意闹访者写进县志之时,必须将其闹访的理由也详尽地写入历史。如此,一来如果闹访确实无理,则更能让后人对其进行谴责;二来如果历史证明闹访实则有理,则也可让后人依此而修正前人著史的错误,或者至少不至于让当事人一直背负恶名——要知道,对史书稍有了解的人便会知道,史书中的东西,有些也并不全真,甚至有些是写史者恶意为之。
与此同时,为了让后人更加全面地了解这段导致闹访者频出的历史,当地也应该将比较典型的正常上访者,以及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写进县志,无论他们反映的问题是否涉及到某位主政官员。否则,如果仅仅是选择性地将闹访者写进县志,却不肯将正常上访者写进县志,后人就将无从客观了解这段历史,会以为这段历史时期当地只有恶意闹访者,以为当地所有的上访都是恶意的。
解决了秉笔直书和全面客观的问题,将怎样的事件写进县志都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此,才能做到既警示当事人,也警示后人,更增强当地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地方史志的可信度。否则,历史并不只是写在史书上的那些,不实或不客观之言一旦被证伪,恐怕只会给后人留下笑柄。著史者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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