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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质疑减刑,何来“戾气”之说?
http://www.scol.com.cn(2015-6-5 10:14: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五毒书记”张二江2010年11月出狱,本已淡出公众视线,可近日,因媒体拍摄的一组生活近况图,他再次陷入公众质疑:如此贪官,减刑6年,合法性何在? 6月3日,张二江在微信朋友圈中吐槽:传统文化断灭至今,好人挨骂,好人还不能分辨(辩)。他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质疑者“戾气重”。(6月4日《新京报》)

  对于张二江被减去的合计六年一个月刑期一事,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回应称“全都是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的”。合法合规与否,有法律条文在那里,有相关部门在那里,有媒体在那里,有法律界人士在那里,相信辨出个是非来并不困难,这里姑且不论。要论的是,作为曾经备受关注的落马贪官,有如此大幅度的减刑,公众难免会有疑问,有疑便问是否可以呢?

  答案不言自明。既然备受关注,而且当初贪腐涉及的也是公众利益,如今减刑出狱,公众自然有权知道你为什么被减了刑。尤其是在司法系统也存在一定程度腐败现象的情况下,公众对曾经的官员的减刑提出疑问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如果自认减刑没有问题,像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那样直面质疑直接回应就是了,为什么要一听质疑便指责质疑者“戾气重”呢?落马前的张二江也曾被人不断质疑不断举报过,不知道当年举报他的人是否也曾被他认为“戾气重”?好在如今他已经手中无权,不至于让现在这些“戾气重”的人受到伤害。

  戾者,暴恶也,既暴且恶。可是,那些质疑者的“暴”从何来,“恶”又何来呢?是他们心理阴暗、用心险恶吗?他们不过是根据公开的事实依照常识提出了并不超越常规的质疑而已,既不违法也未造谣,何恶之有?是他们的质疑会对当事人产生“恶”的影响吗?如果被质疑的事情最终被证明合法合规,只能有助于当事人形象的改观,而丝毫不会有损于当事人形象,何恶之有?既然无“恶”,自然也就无“暴”,当然也就无“戾”了。

  从“好人挨骂”、“好人还不能分辨(辩)”等辩解的字里行间,我们还是能看到这位昔日官员幽怨和不容质疑的一面。既然是在职官员,碰到类似的事情也该出面解释一下,何况是过往劣迹板上钉钉的人呢,有什么不容质疑的?诚然,“五毒”已经属于过去,既然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重新回到社会成为一个普通人,也就不能再以“五毒”称之了,但与过去的污点有关的质疑还是要面对的——这既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宿命。

  对于张二江来说,现在最要紧的事情不是表达幽怨,不是抱怨质疑者“戾气重”,而是认认真真面对,老老实实解释,给公众一个交待,也给自己一个清静。否则,背负着众人的质疑,灵魂永远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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