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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追赃需要制度创新
http://www.scol.com.cn(2015-6-2 8:25:09)  四川日报    编辑:周帆
作者:王石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由于违反美方免签证计划的相关条款,中国红色通缉令一号女嫌疑人杨秀珠已被美方羁押,听候被遣送回中国。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经新加坡出逃美国,开始了她12年的逃亡。(5月31日《温州都市报》)

  作为红色通缉令一号女嫌犯,杨秀珠即将被遣送归国,无疑极具象征意义。向外界传递的信号是,连头号嫌犯都被缉拿了,其他“虾兵蟹将”当然不会太迟。这不是畅想,而是已经开启的制度创新安排。中美并未签订双边引渡条约,杨秀珠为何能被遣返回中国?究其因,杨秀珠的一些行为违反了美国法律,由于违反美方免签证计划(VWP)的条款,杨秀珠被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羁押,听候被遣送回中国。杨秀珠被遣返并非因为她在中国贪腐了,而是因为她在美国有不法行为。

  类似的案例并非没有。比如前不久被缉拿回国的红色通缉令二号嫌犯李华波。李华波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后逃匿至新加坡。中国和新加坡也没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但李华波也被押解归国。据全程参与李华波案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最高检反贪总局检察官透露,李华波案是在中新两国尚未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况下,依据两国共同缔结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互惠原则,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并开展追逃追赃的成功范例。

  新加坡警方初以涉嫌洗钱罪拘捕了李华波,2012年9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以3项“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指控李华波,涉及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赃款18.2万新元。今年1月,新加坡移民局也作出取消李华波全家四人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的决定。一系列步步紧逼的法律措施,迫使李华波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从李华波到杨秀珠,两人都在潜逃国难以立足,说明完全可通过制度创新追逃追赃,更说明天下没有腐败避风港,只要违法犯罪就别想溜之大吉。当然,打通制度障碍仍是追逃追赃的关键因素。为此,需要更加努力地与更多的国家建立双边引渡条约。腐败是全球的敌人,建立双边引渡条约,是双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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