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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车之争”看监管转型
http://www.scol.com.cn(2015-5-12 8:30:06)  四川日报  
作者:高云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周帆
  继4月30日广州市多部门联合行动以“涉嫌非法经营”的名义对优步(Uber)广州公司进行检查之后,优步成都公司也于日前被成都市相关部门调查。优步会不会成 “忧步”,优步该不该成“忧步”?一时物议四起,民意对立。支持优步的,指责相关部门是在扼杀创新,漠视民意;支持调查的,说优步以非运营车辆行运营之实,调查正是依法行政。

  双方各执一词,又都理直气壮。备受争议的优步,准确地说是人民优步,被其公司定义为拼车服务。乘客下单,目的地不事先告知司机,司机由系统随机分配,杜绝“挑活”,运营里程价格随高峰时段自动上浮的算法,更是被赞为“可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对那些时常遭遇无出租车可打、好不容易拦到空车还拒载等情况的市民来说,优步真是个好东西。在力挺优步者看来,应该给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创新大力支持,更别说通过这样的创新还触碰到颇受诟病的出租车运营权垄断和牌照管制,有可能倒逼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的某些变革。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力挺查处的也义正辞严。自觉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或法人应尽的义务,不然就应该承担相应后果。而现行法律法规并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私车从事营运业务,也不允许任何机构不成立相应公司并合法注册就从事营运业务。如果找一个类似创新这样的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藐视法律法规,哪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岂不天下大乱?优步借拼车服务之名,行私车营运之实,已经触到“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的红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正是职责所在,并无不妥。

  众声喧哗中,最为尴尬的是相关部门,明明是依法行政,何以引发如此对立的民意?其实,对立的民意、尴尬的处境折射出的恰是新时代、转型期政府监管部门的执法困局。如果民意总为蝇头小利所拘,监管者又仅仅局限于判别简单的对错,争来争去,除了一地口水,什么也不会留下。但如果我们转换一下思路,循法治以求善治,把问题放到转型期改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时代背景之下加以考量,用改革发展的眼光加以打量,专车之争,没准正是促进监管转型、破解执法困局的良机。

  回溯历史,每一次技术革新都会带来对传统行业的颠覆和对传统监管方式的挑战,社会正是在适应不断的颠覆与挑战中发展进步的。我们不妨把以优步为代表的新的资源整合模式对出租车行业传统经营模式的冲击,以及对传统监管的挑战,看成是新的生产方式对旧有生产、监管方式的冲击与挑战。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时代,新技术正在革传统行业的命,无疑,这种冲击与挑战还将继续,涉及的将远不止出租车行业。传统从业者和从事监管的政府相关部门都需要正视的现实是,已经尝到打火机带来的好处的人,不会愿意再回到钻木取火的时代。

  那么,对于那些受到冲击的传统行业来说,摆脱困境的上上之选,就不是沿袭惯性思维,想方设法吁请政府保护,而是应以主动的姿态,寻求在与新技术的合作中再生。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说,破解困局的出路在于,不能再因循机械的查处而放弃与时俱进的责任。对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代表着新的生产方式的新生事物,因势利导,促其进入合法合规的发展轨道,善用法律引导其健康发展。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才能摆脱目前的困境达成真正的善治。

  有争论是好事,若能通过争论达成共识,进而求得问题的圆满解决,更是天大的好事。从目前报道看,与以前相比,尽管是例行履职,各地监管部门的态度也都比较审慎。我们有理由期待,政府监管部门有勇气回应时代召唤,更有智慧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寻找到既保护市场创新,又符合社会秩序和法制要求的新方式,为新业态创造公平生长的法治环境。大河向东流,九曲十八弯,改革自然也不会一蹴而就,身处转型期,我们理当有足够的耐心。

  网友跟评

  gogo:这几天老听到有人说政府不该调查优步。没有营运三证,按法律法规就是非法,监管部门为什么不能打击?要是不查,是不是有人又要说政府执法不严了喃?

  lxz1097:为何滴滴专车、各类拼车应用都活得好好的,偏优步挨刀?我的总结是:火的是人民优步,遭殃的是优步。人民优步介于专车与拼车之间的“骑墙”定位,可谓集成败于一身。

  孟子:取消了优步,还会有步优、优优步。有需要就有市场,优步作为合理调配社会资源的平台,有利于出行,一味打压是不行的。

  狼小仙:优步服务态度好、时间快,支持优步。优步有问题,有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只搞围追堵截,也不是不要管,但要管活,不能管死。一句话,方式方法别老是落后于我们不断发展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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