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川报评论 >> 正文
劝阻吸烟的手势与旁白
http://www.scol.com.cn(2015-4-15 8:14:58)  四川日报  
作者:王石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周帆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4月12日,记者在条例实施倒计时50天宣传活动上了解到,届时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将走上街头,开展控烟执法。此外,“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12日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微信举报违法吸烟行为,同时三种备选的劝阻吸烟手势欢迎市民投票评选。(据4月13日《京华时报》)

  三种备选的劝阻吸烟的手势分别代表三种含义:我介意,请停止,不可以。经过市民投票,最终控烟手势将根据最高票数确定并进行全面推介。此举当然有其意义,三种手势都有价值,且符合演绎逻辑,看到别人吸烟,先表达“我介意”;并要求对方“请停止”,否则就表达立场;“不可以”意味着接下来就采取措施了。因此,这些手势都有意义,联系起来更有意义。

  不过手势毕竟只是手势,劝阻吸烟需要立场,更需要效果。如果对方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怎么办?据介绍,市民可通过统一举报电话12320、“无烟北京”微信公共账号投诉举报。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场所,相关部门可到现场取证处理。不听劝阻的个人,最高可罚款200元。

  众所周知,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控烟条例或禁烟暂行规定,尽管配有罚则,但执行效果并不良好,有的地方几年没有处罚过一个人。原因很多,比如取证难,再比如执法主体不够明确、人员紧张,也包括执法者怕麻烦的情况。此外,还屡屡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由于缺少专门的一支控烟队伍天天上街巡查,就算是抓到,罚款执行起来也难。

  很显然,相对于表达立场的手势,相关部门如何“收拾”不听劝告的吸烟者更值得关注。北京出台的控烟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体现在“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除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之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儿童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甚至被冠以“这是目前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最严法规不能执行到位,一切都没有意义。

  中国香港特区关于控烟的做法就值得借鉴。一是处罚金额高。按照香港的《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在指定为禁止吸烟区的区域内或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罚款1500港元。二是欢迎举报。据报道,在2012年,香港的控烟督察共收到约18000宗有关吸烟的投诉,控烟办公室都会根据既定程序跟进。三是加强巡查。控烟督察的巡查时间除一般办公时间外,也包括周末两天及公众假期、晚间及凌晨时分。这些做法并不难参照,如果内地执法部门择其优点,落地执行,势必能够发挥良效。

  这些年,每有法律法规或公共政策出台,坊间总不忘冠以“史上最严”的前缀。一方面确实符合实情,较之以往由于处罚力度更大,比原来的条款更严厉。另一方面也让人纳闷,难道以往的条款完全中看不中用吗?如果落实到位,任何法律都有其存在价值。而且评价法律法规政策是不是史上最严,不能光看条款,而是更多体现在执行上。有了钢牙利齿,会不会张嘴?张嘴了,会不会咬下去?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执行到位,无疑更值得期待。
相关评论: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