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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再降5%意味着什么
http://www.scol.com.cn(2015-4-9 10:10: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8日,省环保厅公布《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分解表》,为各市(州)确定了2015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其中,成都市在去年大幅下降基础上,今年还要再降5%,PM10年均浓度不得高于117微克/立方米。(2015年04月09日 四川日报)

  什么是PM10?环保学理论告诉我们,PM10是指粒径小于10微米的所有颗粒物的总质量浓度,是肉眼可见的灰尘。PM10年均浓度,是近年来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政府责任目标的主要考核指标。按国家空气质量标准,PM10年均浓度低于7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低于4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要求。

  近些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居住条件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同时 ,由于建筑、室内装修、家具和现代家电与办公器材等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那些飞扬在空气中的颗粒物特别是小于 10μm的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由于受工业污染和大气影响,雾霾天气不仅对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供电系统、农作物生长等均产生重要影响,而且雾霾会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影响生态环境,给人体健康带来较大危害。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新概念新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提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吹响了美丽中国的集结号。今年成都PM10年均浓度要再降5% 雅安、巴中、广元等盆周城市要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甘孜州和阿坝州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由此足以见证,政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治理雾霾天气和粉尘污染的手段越来越强硬。

  根据省环保厅公布的《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分解表》,2015年的降尘任务分解表,成都、自贡、南充、内江、宜宾、泸州等城市,PM10年均浓度分别要≤117微克/立方米、105微克/立方米、103微克/立方米、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92微克/立方米;雅安、巴中、广元等盆周区域,分别要≤68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甘孜州和阿坝州要≤4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在笔者看来,PM10再降5%不再是一句空话,必须付诸于实际,从源头治理,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新常态。

  正是如此,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要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要围绕降尘目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通过强有力的治理措施,把PM10再降5%,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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