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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http://www.scol.com.cn(2015-3-25 8:20:09)  四川日报    编辑:周帆
作者:范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全民法治观念深刻地影响着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及走向,培育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坚实基础,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和努力方向。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点在于培育全民法治观念,重难点也在培育全民法治观念。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厘清和明确各相关责任主体十分重要和必要。只要各责任主体尽责尽职,全社会齐心齐力,全民法治观念就一定会与日俱增,早日形成。

  领导干部带头懂法守法是培育全民法治观念的关键。自古以来,我国有着“以吏为师”和“上行下效”的传统,官员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不同程度地放大而引领和影响着整个社会。所以,培育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抓领导干部应该是破题之笔。“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只有领导干部真正懂法遵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实施领导和管理,才能消除一直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在其位谋其政;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明白用权的界限,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才能杜绝法外之权,彻底扭转官场风气,做到官员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进而带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形成法治观念和文化。

  司法机关公正规范执法是培育全民法治观念的核心。让公民信仰法律,法律须给公民以信心和力量,须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尊严。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一个个“官司”,都是一面面法治的镜子,也是法治建设的一级级台阶。一次次实实在在的法律适用过程对公民法治观念的冲击和影响,远胜过千百遍的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公正和规范是司法的最高价值。执法机关和执法者必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铁面无私,公正执法,规范用法,正确对待每位公民的合法诉求,通过依法审理和判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普法部门创新宣传教育是培育全民法治观念的重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人们的信息传递和接收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宣传、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必须与时俱进,把握新形势,掌握新需求,树立新观念。要不断创新载体,研究和利用好微博、微信、微视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不断实现宣传教育的多元化、开放性、生动性和及时性。要不断创新手段,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大法制文艺创演力度,拓展群众创造法治文化、表现法治文化、参与法治文化的渠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和针对性。

  社会相关方面各尽其能是培育全民法治观念的保障。全民法治观念的培育和形成,决不能单打独斗,还需要其他各方面的积极作为,承担起各自应有的责任。立法机关要广泛听取民意,学校要承担起教育责任,媒体要客观理性传播。另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需要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需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需要政法、综治、信访、调解、仲裁等部门的协同支持。

  广大群众自觉用法敬法是培育全民法治观念的难点。形成法治信仰的基础在广大群众,如果广大群众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就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每位公民首先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真正把守法用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推进全民守法,每个公民还要从遵守工作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社会规则、乡规民约、市民公约、单位准则等开始,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把遵守规则契约和弘扬公序良俗作为讲文明的象征和有素养的表现。

  (作者单位:省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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