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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唱响“领导带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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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3-2 13:55: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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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伟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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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2015年第5期,发表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的署名文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文章说,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肩负着带领人民群众把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的重任,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推进法治建设的“牛鼻子”。
在笔者看来,以令率人,不若身先。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出样子给人看,领导的方法千条万条,带头示范是第一条,哪里有领导带头,哪里就有工作新局面。要让群众守法,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要让群众信任,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格依法办事。
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没有“特殊的党员”、“特殊的干部”。《党章》中早就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这意味着我们党始终重视领导干部带头,这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是一种价值导向,是一种责任担当,也是我们党开展群众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无数的实践已经证明,领导带了头,万事都不愁。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最关键的群体,对法治建设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领导干部先行一步,法治建设才能有强劲的推动力;只有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法治建设才能有巨大的号召力。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遵循。
正像王东明书记在文章中所说的,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涵养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本身就是领导干部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另一方面,领导干部是干部群众的带头人和主心骨,他们的法治信仰牢固不牢固,能不能坚持依法办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只有身先士卒,才能以上率下;只有以身作则,才能上行下效。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王东明书记的署名文章,值得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践行落实。当前,四川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转型期”,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重考验,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是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跨越”的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领导干部绝不能自己坏了规矩。
如此说来,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法治建设之路,热切呼唤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做崇尚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这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最好的示范,从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推进法治四川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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