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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败诉率近半意味着什么
http://www.scol.com.cn(2015-2-9 16:52:00)  四川日报  
作者:高云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日前结束的全省两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报告中说,去年全省法院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等占判决结案总数的43.71%,同比上升8.55个百分点。直白点说就是,去年的民告官案件中,近半已结案件由法院裁定政府败诉,并责令依法改变原来的行政行为。

  政府败诉率近半意味着什么?有代表指出,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大背景下,凸显出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权力透明运行、严格依法办事的紧迫性。诚哉斯言,过去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低,未必说明那时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就高;今天行政机关败诉率高,也并不能就此认定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下降了。事实上,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认真实施依法治省纲要,坚持依法行政,有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在行政权力最集中、最易发生腐败的10个领域出台系列制度规范。平心而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是在不断提高。但近半的败诉率至少表明,在公民法治意识日益提高、依法治省强力推进的今天,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水平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有人认为,这表明国家法治程度提高,理当欣然接受。也有人担心,过高的败诉率有损政府形象。细加探究,尖锐对立的看法背后隐藏着当下行政法治领域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司法裁决作为一种事后监督正在跟上,其他对行政部门的监督手段,诸如行政机关内部的纪律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这些事先事中的监督却仍落在后头。省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依法行政中重点做好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推进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不妨视作政府自身正视问题,积极主动的应对。

  当然客观地看,政府败诉率高,是行政管理“人治”社会往法治社会转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种“阵痛”。真正让人担忧的是,某些法治意识淡薄的行政官员并没有因此汲取教训。某些领导对败诉态度漠然,败诉的又不是本人,有组织担着,反正对自己影响甚微,该干啥还干啥,赔钱也不用自掏腰包。行政败诉的直接法律后果只及于行政机关本身,个人必然会觉得无关痛痒,有的行政机关因此成为屡诉屡败屡罚不改的“坏小子”。应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有代表说得好,败诉案件纠正行政违法以后,还要与对责任人的追究相挂钩。这样才能真正提升行政效能和行政质量,提高行政机关责任人的责任心。

  维护人民权益,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相较以前对“民告官”案件有意无意的遮遮掩掩,这次省两会公开政府败诉率,以及政府败诉率近半,这是法治的进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又一确证,体现了法律的绝对权威,也一定会促成涉及政府官司,胜诉与败诉都会坦然公开的新常态。而这种新常态如能进一步倒逼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公权力更加规范运行,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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