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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成为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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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2-13 10:00: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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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琼会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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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如何落实,让群众的钱包鼓起来?本报记者邀相关厅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2015年02月13日四川日报)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就是为了拉近工资增长和经济增长幅度之间的差距,让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人均GDP增幅基本保持同步。尽可能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地区劳动者个人收入,防止工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近些年来,四川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使我省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国总体水平,适应了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务实之举回应老百姓的所期所盼,社会给与极大关注,反响较好。
可以说,调整增加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社会进步之需,是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之要。据四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介绍,根据测算,要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使我省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达到全国总体水平”的目标,在现有基础上,以后每年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且调整增长幅度将不低于14%。
笔者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一项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职工的关心关爱,进一步调动每一位职工积极投身建设新四川的实践。笔者相信,广大企业职工能从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利好政策得到较大实惠,也期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成为常态化,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美丽新四川中发挥应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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