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天府声音 >> 正文
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理念
http://www.scol.com.cn(2015-2-4 8:51: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邝雅然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015年02月03日四川日报)

  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涉及法治的根本性质,涉及法治建设走什么道路、把握什么原则、朝着什么方向前进等基本问题。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首先要牢固树立和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上保持清醒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是社会公民中普通一员,也是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守住思想道德防线、守住纪律防线、守住法律防线,手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人所共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正是如此,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认真真学法,清清楚楚懂法,老老实实守法。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正处于关键时刻。正因如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一要筑牢学习意识,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夯实依法执政思想基础,使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的观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志、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二要筑牢党性意识,通过法治教育和党史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要筑牢尊法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总之,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理念,为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相关评论:
·领导干部要争做践行法治四字箴言“第一人”
·领导干部学法要练好“三字经”
·让法治思维和方式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产物
·规范行政权力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话权威(大家手笔)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