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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干部新常态 促升选任公信度
http://www.scol.com.cn(2015-2-1 16:49: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张清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邝雅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着力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选任工作新常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2015年02月01日四川日报)

  广大干部群众对匡正选用人风气、提高选用人公信度有着强烈的要求。《条例》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严把好选用人关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因此,省委具化了《条例》的贯彻意见,注重“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与保障,是省委向选用人不正之风打出的一记强有力的组合拳,是形成干部选任新常态,提高选用人公信度的管用举措。

  严格标准以提高选用人公信度。提高选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和体现在选用人全过程,突出党委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因此,省委要求把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贯穿于干部选用全过程,严格干部选用工作程序,以《条例》为依据,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环节的规范要求做到位,不断提高选用人的公信度。

  强化监督制约选用过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规范选用人行为,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构建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选用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各个监督渠道的职能作用,形成干部选用监督的整体合力,让干部的选用置于阳光下进行。因此,省委要求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肃干部选用工作纪律,坚决落实选用工作“十不准”纪律要求,自觉践行省委提出的“八个务必从严”要求。

  严厉惩治不正之风。防止和纠正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严肃查处其违规违纪行为。查处是整治工作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和加大查处力度,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等问题进行坚决抵制,严厉查处;对群众举报的人和事,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究、失职问责,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选用人风清气正。

  实践证明,用好一个干部,就会树立一面旗帜,激发一方干部的创业热情。各级只有将省委贯彻《条例》的意见真正落实到位,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动干部选用工作由原则之治向规则之治深化,为培养选拔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我们选用人的公信度才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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