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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心中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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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1-23 11:06: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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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童博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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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我省各市州及省直部门严格落实 “两个责任”,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围绕一系列“重头戏”,通过党政同责、标本兼治,逐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中,强调最多的就是有权就有责,权责对等,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县委书记座谈中,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争当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心中有责”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这与论述中所提到的虽然有一些不同,但其本质上就是要求地方“一把手”切实履行自身的主体责任,不管是在发展经济、造福百姓方面,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要做到责任铭记于心、切实落实于行上。
“两个责任”就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县委书记要敢于担当,无论是党的建设还是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对于党委主体责任的界定、落实和考核评价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地方“一把手”,必须充分发挥担当精神,勇挑重担,以此促使经济社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很好的发展。
落实“两个责任”,县委书记要发挥“领头”作用,首先是对自身要有严格的要求,正人先正己,打铁需先强自身,从严律己,秉公用权,不谋私利;其次是要带动班子及班子成员,团结党委班子一群人,奋发有为、自强不息,造福一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落实“两个责任”需上下一心,县委书记要充分发挥调解和凝聚的作用。将“两个责任”贯穿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改革导向,奋力向前、正风肃纪、义无反顾,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向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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