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朱炜琳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映,部分餐厅收取餐位费不合理、标准模糊不清等问题,引发热议。虽然单次餐位费不过几块钱,很多消费者也习以为常,但“普遍”不等于“合法”。
法律规定,提供卫生餐具是餐厅的基本义务。所谓餐位费,往往是商家将餐具、茶水及相关服务打包成的一个“糊涂账”。如果商家不提前告知、不允许消费者选择,结账时却强制收取,这不仅是“套路”,更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前,泸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变相收取餐具费的商家作出警告并罚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判例涉及餐位费。多个判例证明,这种钱,收得违规,消费者有权要回。
餐饮的核心竞争力,是菜品和味道,而不是靠这些“隐形收费”来薅羊毛。几块钱看似不多,却足以“劝退”一批回头客。这种短视的“惯性操作”和所谓的“行规”,看似增加了营收,实则是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消耗品牌的口碑。
根治餐位费乱象,需多方发力。强制餐位费屡禁不止,原因在于违法成本偏低、监管尺度不一、公示要求落实不到位。监管部门要刚性执法,明确划分“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的边界,提高违法成本,别让违规者心存侥幸。消费者也别因“面子”和“怕麻烦”而隐忍。面对违规收费,哪怕只有几块钱,也要敢于较真,积极投诉。
餐位费虽小,却关乎消费公平与行业风气。只有让每一笔消费都明明白白,食客才能真正吃得安心、放心。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