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立峰
公安骑警给婚车开路?11月9日据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举办婚礼,现场竟有8人穿着与公安骑警高度相似的制服充当开路车队。经查,违法行为人夏某某私自购买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最终被罚款1000元。针对8人驾驶摩托车违法驶入高架快速路的行为,警方分别处以记1分,罚款150元。
真是一个敢想、一个敢用。夏某某平日提供婚车服务,为了给婚车形成所谓的“排面”“气势”提供了这种服务。婚礼双方家庭竟欣然接受,难道事先没想过此举是否妥当、违不违法?
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任何仿制、穿着、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场假警察开道的婚礼,暴露公民基本常识不足,是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
其实,“假警服事件”并非个案。这些年,假冒警察、消防人员或医护人员参与商业活动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人借此进行诈骗,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警察、医生等职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相关部门需要重视起来,堵住源头,让“假警服”无处可买,线上和线下都需强化监管,完善对商家的审查与备案;婚庆行业也要守住职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行业协会还需要进一步做好业务规范,加强行业人员培训,严禁婚庆公司仿冒权力职业,定期审查会员单位商业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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