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近日,有网民爆料称,广州某职业学院近期在校内发布了两起教学事故,一起为一名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另一起为一名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迟到早退一两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引发争议。
校方给出的处罚理由为“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嘛。”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和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被高校认定为教学事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高校的这种处理并无不妥,不是小题大做、小过大罚,而是维护课堂秩序的必要之举,一点都不严苛。而且,老师上课不能迟到、早退、拖堂,属于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和课堂教学纪律的基本要求,作为教师理应遵守,不能违反,这一点没有也不该存在争议。
从广大网友的反应来看,有的对此次高校的处理不买账,认为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和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对课堂教学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此“严苛”认定为教学事故,处罚过重,很不人性化。也有网友认为,老师上课迟到、早退、拖堂1分钟,与老师上课迟到、早退、拖堂10分钟、20分钟以及更长时间并非没有区别,具体时间长度直接关系到教学事故情节轻重的认定,相对应的处罚标准有着不小区别。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提前下课2分钟,学校按照一般教学事故处理,给予该教师当月扣除5个教学工作量,当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但是,如果老师是上课迟到10分钟、提前下课10分钟,那么学校可能将按照严重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不遵守规矩怎么管理?处罚是不是“用力过猛”?硬规矩是不是也需要弹性化?这些讨论背后,实质上是公众对师德师风、学校管理的关切。在争议之下,大众更希望看到高校在管理上平衡好硬性规定和人性化考量,更好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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