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
农历十月十五,是传统节日下元节。比起上元的花灯如昼、中元的诸多讲究,它显得安静,甚至冷清。但在一千年前的宋代,它曾是足以与元宵比肩的热闹节日。
下元名称由何来
下元节,是三元中最后一个节日。要懂下元,先得懂道教的“三元”。道教认为,混沌初分之后,先有天、地、水三元之气,以生成人伦、长养万物,是万物与人的根基。“元”有本原、大始之义,天、地、水各成一元,故合称“三元”。
汉末,“三元之气”被道教具象化为三位神灵,称为“三官大帝”“三元帝君”等。三官大帝在玄黄判分、天地肇定之后,出而治理天、地、水,考校天人功过、判定祸福。三官在“三会日”考校功过。唐朱法满所撰《要修科仪戒律钞》引《圣纪经》称:“正月七日名举迁赏会,七月七日名庆生中会,十月五日名建生大会。右三会之日,三官考核功过,依日斋戒,呈章赏会,以祈景福。”“三会日”即农历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南北朝时始定正月、七月、十月的十五日建“三元斋”,即在上、中、下三元之日举行仪式,礼谢天、地、水三官,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过。至此,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和十月十五被合称“三元”。后来“三元”又用作三官生日,称天官诞生日是农历正月十五,地官诞生日是农历七月十五,水官诞生日是农历十月十五。
三官分工明确,目前所见将三者分工与三个日期完整、明确对应起来的最早文献之一,是《梁元帝旨要》。其中明确写道:“上元为天官赐福之辰;中元为地官赦罪之辰;下元为水官解厄之辰。”明代归有光《汝州新造三官庙记》说得最简明:“三官者,出于道家,其说以天、地、水府为三元,能为人赐福、赦罪、解厄,皆以帝君尊称焉。”
以此,上元日正月十五,是天官赐福之日;中元七月十五,是地官赦罪之日;下元十月十五,是水官解厄之日。
下元张灯如元夕
千年前,下元节是十分重要的节日。
早在唐代,下元日便是朝廷的斋日。公元734年,唐玄宗下诏禁屠:下元斋日,京城屠宰一律赎取放生,百官停供肉料,百姓停宰杀渔猎,并令天下州县此后每岁三元日禁断。源于民间的节日能上达朝堂、下及刑政,分量可见一斑。韦应物《酬郑户曹骊山感怀》有“先帝昔好道,下元朝百灵”之句,正是写唐代下元朝拜之盛。
到了宋代,下元的热闹更达极致。洪迈《容斋三笔》载:“太平兴国五年十月下元,京城始张灯如上元之夕。”吴自牧《梦粱录》亦载:“十五日,水官解厄之日,宫观士庶,设斋建醮,或解厄,或荐亡。”陆游《下元日五更诣天庆观宝林寺》诗,记自己下元清早在蜀中抱病出行:“朝罢琳宫谒宝坊,强扶衰疾具簪裳。拥裘假寐篮舆稳,夹道吹烟桦炬香。”琳宫指道观,宝坊指佛寺,两处皆有法事,道场之盛可见。
最动人的,当数苏轼。公元1077年,黄河决口、水灌徐州,时任太守的苏轼率军民抗洪,方得水退,遂建“黄楼”纪念。次年十月十五日正逢月圆,他登楼观月,作《十月十五日观月黄楼席上次韵》:“中秋天气未应殊,不用红纱照座隅。山下白云横匹素,水中明月卧浮图。”一个与水搏斗过、终获安澜的人,下元月圆夜登楼望月,正是“水官解厄”的写照。
下元寂寂余绪长
如今三元之中,上元最盛,演为元宵;中元次之,演为祭祖的节日;唯下元渐渐冷清,所幸余绪未绝。
在福建莆田一带,人们仍于下元傍晚在田头设供插香,祷祝水神;莆仙人家则于此日祭拜亡灵。这些散落民间的旧俗,正是下元尚未消亡的活证。
这份余绪,在成都化作两处街巷的名字。
其一是三官堂街,位于九眼桥下游、锦江北岸,与四川大学、望江公园隔江相对。街名来自清代这里的一座道观“三官堂”,供奉的正是天官、地官、水官;三官堂在别处也叫三官庙、三元宫。街上还有成都人熟悉的田家炳中学(原成都十九中)、南光机器(前身四川机器局),兼有信仰与近代工业记忆。
其二是三元正街,在安顺桥附近、锦江北岸,过去有三条相连的小街,分别叫三元正街、三元横街和三元巷。这里的“三元”,并不是三官堂(三元宫)的“三元”:这三条小街原本没有街名,只因街上有两座庙宇,每逢上元、中元、下元三节都有法事,清代后期才得名“三元”。同是“三元”,一个敬三官、一个纪节期,正见下元旧俗在成都的双重痕迹。
下元节虽节俗渐简,但痕迹并未消失——三官堂街、三元正街仍印在成都地图上,水官解厄的古老心愿也未随庙宇拆毁而散去:化为对水患的警觉、对安泰的祈盼,以及那份不事喧哗的安定。
(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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