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冬 蓝红星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乡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乡村文化遗产是滋养乡村发展的“文化根脉”,面临保护体系不完善、保护利用协同难等挑战,亟待以系统性思维超越点状保护、碎片保护、被动保护等局限,推动乡村文化遗产与乡村全面振兴深度耦合,使其成为赓续中华农耕文明、建设和美乡村的源头活水。
深刻认识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价值意蕴
乡村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是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结合、物质和非物质融合、自然和文化耦合的农事活动综合系统。乡村文化遗产既包括传统村落、农业工程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传统技艺、节庆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共生的自然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是时代所趋、文明所需、实践所向。
从时代逻辑看,这是回应全球农业可持续发展议题的必然选择。现代化大规模农业生产有力保障了粮食数量,但其依赖的资源消耗、单一物种、化学投入等模式,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生物多样性丧失、地方知识流失等问题。为应对这些挑战,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项目,推动对传统土地利用系统等进行整体性保护,迄今认定102项。2012年,我国启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目前已发布8批、276项。这些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对乡村文化遗产价值的再认识,表明乡村文化遗产不仅是农业历史的见证,更是承载生态智慧与文化多样性的活态系统。
从文明逻辑看,这是赓续中华农耕文明根脉的根本要求。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我国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中,创造了间作套种、稻田养鱼、桑基鱼塘、梯田耕作、农林复合等传统农业系统,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耕作方式、村寨聚落、农事节律、乡土技艺、村规民约等文化形态,构筑了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精耕细作等价值理念和生存智慧。这些将生物、自然、社会、经济视为一个整体的农耕系统,是激活中华农耕文明生态智慧、社会韧性、文化多样性等的重要密码。系统性保护是要将乡村文化遗产视为有机生命体,协同保护其中的知识、技术、物种、环境、景观与文化,推动其整体存续和创新发展。
从实践逻辑看,这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路径。乡村文化遗产具备多重价值,蕴藏着赋能产业振兴、重塑乡村现代价值的关键动能。乡村传统品种、耕作技术等,既能维护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也能助力发展绿色认证、地理标志等产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竞争力,还能依托村落景观、民俗节庆、手工技艺等,发展研学旅游、生态康养、文化体验等新业态,让古村落成为“聚宝盆”、老手艺成为“金饭碗”。系统性保护传统民居、村落格局、田园肌理等,能避免“千村一面”,让乡村成为既有现代品质、又有传统记忆的宜居之地。
准确把握四川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势和挑战
四川是农业大省,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丰厚,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多民族交融底蕴孕育了传统农业系统、生产生活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非遗技艺等多形态文化遗产,遍布以长江、黄河为依托的生态文化走廊和以蜀道、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川盐古道为依托的经贸文化走廊,构筑了巴蜀千年农耕文明制度性基因。
四川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上具有资源、政策、载体等优势。从资源禀赋看,四川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5项,居全国前列;认定农村生产生活遗产605项,拥有历史文化名镇74个、名村35个及传统村落1165个,形成了数量大、类型多、有特色的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库。从政策体系看,四川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导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文件,将之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成立农业文化遗产专委会,健全非遗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法规,为系统性保护奠定了制度基础。从保护载体看,建成天府农耕文明博物馆,培育一大批乡村工匠和手工艺大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县域和特色区域“双试点”,形成以非遗工坊、传习所为载体的保护传承网络。
四川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仍面临多重挑战。一是资源挖掘深入性不足。目前尚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一些代表性农业系统未纳入各类保护名录,农业景观类系统挖掘较少,已认定的遗产数量与类型尚未能全面反映四川农林牧渔文化遗产全貌。二是遗产保护系统性不够。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农业农村、文旅、住建、文物等多部门,管理协同机制有待增强。调查发掘和申报认定多以县域为单位,缺乏地域间协同,难以维护遗产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三是保护主体协同性不强。传统农技、非遗等传承人存在老龄化问题,劳动力流失、传统知识无人继承等压力突出,导致乡村文化遗产的要素、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
全面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实践路径
加强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可通过汲取千年农耕文化智慧,在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生态保障与经济发展中寻求新联结、达成新平衡、构筑新和谐。
深入推进资源调查发掘认定。推进全省乡村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全面摸底其数量规模、类型结构、地域分布和存续状态。加强对皮洛、宝墩古城等遗址农耕文化挖掘研究,加大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力度,强化乡村石窟、田野文物的发掘保护。深入发掘传统农牧系统,聚焦历史悠久、成片分布且仍具生产功能的古茶园古果园古树园等,协同保护物种、景观、技术、民俗、特产等资源要素。建立乡村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运用数字技术让散落乡村的文化遗产得到系统记录和完整展示。
加快构建系统性保护制度体系。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定专项规划,健全保护标准规范,构建乡村文化遗产统一监管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统筹不同区域保护规划制定和标准实施。大力培育乡村工匠,健全传承人培育机制,探索“非遗工坊+农户”模式,让留守妇女、返乡青年变身非遗匠人、手工艺人、乡土能人。构建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机制,把社区与村民作为传承核心主体,通过村规民约、合作社、保护协会等,让其深度参与决策、监督与利益分配。
统筹强化技术支撑和监测评估。加强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需要体系化理论阐释、适宜性技术支撑和多维度价值转化。应发挥农业文化遗产专委会作用,整合省内科研院校力量,加强农耕文化阐释、遗产资源调查、生态景观修复、循环农业技术等研究。乡村文化遗产能提供生物多样性维持、碳汇积累、文化传承等“非市场价值”,要综合运用意愿调查、成本分析、生态价值核算等进行评估,探索差异化生态补偿、绿色金融支持等价值转化路径。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运用遥感、GIS等数字技术对遗产地生态状况、文化传承等进行动态跟踪。
协同推进保护传承和农文旅融合发展。发展有机、绿色认证农产品,打造天府农遗、巴蜀非遗等公共品牌,促进传统乡村技艺、品种、景观等资源,转化为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优势。健全“乡村文化遗产+”体系,打造传承体验新场景,推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农事体验、研学教育等深度融合。构建政府、社区、社会协同参与机制,促进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引导社会资本转向保护与开发并重。在农文旅融合发展中,必须坚守保护优先底线,防范过度商业化和建设性破坏。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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