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近日,上海的宝女士在某餐饮店点单后却被店家上错菜,要求补270元差价。据宝女士讲述,当时是拿着图片和店员反复确认是否是这道菜品,店员也明确表示,确实是菜单上标注为88元的菜品。但点菜后一个小时,他们才告知弄错了,但是菜已经做了需要补差价。补差价的时候,也没被告知这道菜具体价位。
商家的错误让消费者买单,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让消费者感到被冒犯,更涉嫌违反了基本的消费公平原则。事件中,消费者在点单过程中,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她拿着图片与店员反复确认,店员也明确告知是菜单上88元的菜品。这就意味着双方在点单时已经就菜品和价格达成了一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而商家上错菜属于自身的工作失误,是其在菜品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漏洞导致的。在此事件中,过错方明显是商家,不是一句“点餐的店员是才来的”就能搪塞过去的,更不能将上错菜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消费者。
说实话,上错菜的状况在餐饮行业中比较常见,大多时候商家都会对此负责,给予消费者道歉和一些优惠进行补偿,这既是对消费者的尊重,也是维护自身信誉和口碑的必要之举。上错菜还让顾客“背锅”实在让人惊掉下巴,也让这道菜照出了商家诚信的“差价”。商家要想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足,必须实事求是、有责任有担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客户至上”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谁做错事谁买单,这一简单的道理不只适用于做生意,也适用于为人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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