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理财师推荐的一款“低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花费120万元认购18个月后,巨亏31万元。当事人李女士愤而起诉,却被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这起购买理财产品纠纷案,李女士“上当受骗”为何会败诉?(4月24日《中国证券报》)
法院则认为,李女士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填写了《个人投资者风险属性评估问卷》,该问卷中主要内容即为风险偏好和财产状况内容;同时,李女士所签订的基金合同中包含了产品风险告知内容,她在该合同上签字确认并录像。也就是说,如果李女士在填写问卷和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内容,或根本就没有阅读风险告知的内容,便“签字画押”了,那么,“白纸黑字”将视同李女士签字确认了基金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及经济损失,则完全由其本人承担,官司最后败诉了,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怨不得别人。
此案例教训深刻。如何避免类似投资风险呢?一方面,不要轻信理财师的忽悠,如果对方涉嫌夸大宣传等不当宣传行为,或为了拉投资予以“保底”“稳赚不赔”等承诺,购买理财产品前应该注意收集相关有效证据,或让理财师出相关具书面承诺书,一旦引发纠纷,也就有充分证据打赢官司;另一方面,填写风险属性评估问卷和签订基金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风险告知内容部分,然而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再选择是否购买,避免将一些“高风险”理财产品,误以为“保底”或“低风险”产品而购买,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此案例就是一堂投资理财风险课,民众应当注意理财产品与存款有着本质区别,存款收益一般与利率挂钩,比较稳定;而理财产品不具有保本和刚性兑付属性,其收益则与投资的标的物走势挂钩,波动比较大,有可能盈利,也有可能亏损,盈亏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对此,投资人一定要心中有数,谨慎投资。(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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