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为进一步提升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便利进口食品贸易,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消费升级与对外开放深化,进口食品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百姓餐桌的重要组成部分。庞大的进口食品市场,既满足了多样化消费需求,也对国门安全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是进口食品安全的第一源头,源头管控不严,风险就会沿供应链传导至国内市场。此次新规聚焦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这一关键环节,从制度层面补齐源头监管短板,把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至境外厂区,实现从“口岸查验”向“源头治理”的转变。
新规紧扣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原则,实现监管效能与贸易便利化双提升。新规按照风险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优化注册流程,新增清单注册模式,为合规优质企业提供高效通道;同时完善注册撤销、暂停准入等约束机制,对不符合我国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亮红牌”,形成宽严相济、赏罚分明的监管导向。注册有效期自动延续等举措,减轻合规企业负担,让监管资源向高风险品类、高风险企业集中,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海关作为国门安全守护者,将以新规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对境外企业的注册审查、动态监测与跟踪管理,健全跨部门协同、跨境信息共享机制,对不合格进口食品坚决实施退运、销毁,绝不允许问题食品流入国内市场。这道“国门防线”,既是质量门槛,也是安全屏障,更是对国内消费者的郑重承诺。
守护食品安全,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进口食品监管升级,是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从田间到餐桌,从境外到国门,全链条筑牢安全防线,才能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期待以此次新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凝聚监管部门、生产企业、贸易商、消费者的共治合力,以更严密制度、更严格监管、更严肃问责,守护好百姓食品安全,为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保驾护航。
编辑:牛霄 校对:徐海鹏 审核:曾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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