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表彰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1677名全国劳动模范和762名全国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时代的楷模,他们的精神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精神动力。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这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敬业奉献、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精神品质。他们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或在科技创新前沿,刻苦钻研,攻克技术难题,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或在平凡岗位上,坚守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社会创造价值。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激发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风尚。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领域,他们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提高生产效率的主力军。他们以卓越的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在科技领域,他们是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凭借着对科学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为提升我国的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建设方面,他们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关爱困难群体,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中流砥柱。
当今时代,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人才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重视人才激励,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作为各行业的杰出代表,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对他们进行表彰和奖励,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肯定,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强烈信号,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通过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树立起人才榜样,让更多的人看到人才的价值和作用,激励广大劳动者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积极投身到国家建设中来,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大力弘扬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精神。广大劳动者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关心关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落实好相关政策待遇,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激励“劳动光荣”,凝聚奋进力量。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来自伟大人民。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是对劳动者的礼赞,也是对新时代奋斗精神的弘扬。让我们从这些模范人物身上汲取前行的力量,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编辑:牛霄 校对:罗玉龙 责编: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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