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1日对外公布。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文件,意见坚持系统思维、实事求是、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个人信用关乎个体成长,社会信用关乎国家富强。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这些部署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国家的重视程度。此次《意见》的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重要遵循。
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作为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社会信用体系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也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每个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自危、尔虞我诈、互相伤害的畸形社会,必然导致社会道德风气的倒退,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此次发布的《意见》,部署了23项政策举措,涉及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等5个方面,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举措更加务实。
社会信用体系是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定盘星”,也是现代社会高效运转的“润滑剂”,更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从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到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归集各类信用数据807亿条;从建设全国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助力信用主体融资超37万亿元,到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初步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体系中仍存在着制度规则不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不足等短板。此次发布的《意见》扬长避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锚定了清晰方向,对推动我国迈向更高水平的信用社会,具有极为关键的引领价值。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构建一个各类主体广泛参与的治理格局。当下,我国正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次发布的《意见》极具系统性与前瞻性,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让参与信用建设的主体更加广泛,信用应用与各业务环节更加紧密,信用建设的领域更加聚焦新业态新问题,信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手段更加全面,必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以更加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提供有力支撑、拓展新的赛道。
编辑:牛霄 校对:罗玉龙 责编: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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