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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天府评论: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培根壮苗”

http://www.scol.com.cn  (2022-11-03 11:40:05)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李萍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专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行政法规,有助于在制度层面稳定市场预期,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透过《条例》,我们看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也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活力。

  在扶持发展中为个体工商户注入新动力。近年来,我国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到市场主体总量(1.64亿户)的三分之二。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在面对各种压力挑战中保持韧性活动,关键就在于个体工商户的活跃发展。但是个体工商户也面临着这样那样的困难。据悉,79.4%的个体经营者月营业收入不到1万元,57.9%处于亏损状态。2022年1月至8月,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1359.1万户,同比增加6.0%,低于近10年来11.8%的平均增速,退出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9.5%。如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注入更强劲的发展动力,《条例》的出台如一场“及时雨”,浇灌着亿万个体工商户。从登记注册服务、年度报告服务到各类信息服务、精准帮扶、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多个方面,《条例》拿出了促进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方面政策措施。

  在政策规范中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新机遇。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就业近3亿人。个体工商户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却面临着各种不平等待遇。对此,《条例》把注重个体工商户的平等待遇放在重要位置,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应当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招聘用工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提供创业就业方面的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平等待遇,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注入了更多源头活水。

  在权益保护中为个体工商户拓展新空间。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最集中的行业依次是“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既要从各方面着手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破壳而出,也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全方位保护其根本利益,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个体工商户不断发展壮大。《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条例》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条例》与其他市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一起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必将推动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