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以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为主要任务,对于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提高农村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村级组织面临承担行政事务过多的困扰,有的机关部门把事权下放给村级组织,但相应的财权、人权没下放,造成权责不匹配,村级组织“心有余而力不足”,事权接不住、管不好。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一方面要防止层层向村级组织转嫁责任。《意见》明确,“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要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强化村级组织兜底服务、综合服务能力。对交由村级组织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在村级组织的墙上挂牌子,本不足为奇。挂牌子的初衷,是为了向群众亮明职责,方便办事群众“对号入座”,有的牌子确有“上墙”的必要。但是,一些村级组织挂的牌子过多过滥,很多身兼数职的村干部分身乏术、不堪重负,自然难以保证工作实效,难以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让村干部轻装上阵,才能提高行政效率,将有限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意见》明确,“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整治“牌子多”问题,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为了整合工作,将工作性质相似的牌子合并,将无实质性业务的撤销。摘下牌子才能卸下负担,牌子下墙才能服务上心。
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对于开具证明,村级组织常陷入两难境地:有些证明,开吧,自身没权限,不开吧,又怕辜负开证者焦灼的目光。此前,有调查显示,一些社区变为“证明大本营”,社区公章沦为“万能章”,常开的证明多达60多项,开证成为社区工作人员不能承受之重。拆解村级组织不必要的负担,势在必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依规确定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意见》明确,“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级组织原则上应依法及时据实出具证明”。权责厘清了,村级组织被开证明困扰的难题便迎刃而解。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村级组织减负,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从思想层面破题、凝聚共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奔着目标去、盯着问题改,全力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把村级组织的负担减下来、减到位,就一定能激扬广大村干部奋进的精气神、锻造过硬的工作作风,在新征程上不断书写新的璀璨篇章。(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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