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与行政导演了多少钱权滥觞的剧本?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4-17 10:29:47) 来源:天府论坛·天府时评
一块本已收费、分割给业主们的土地,数年后又被开发商强占,进行二期开发,三期开发,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非但不制止开发商的这种违法行为,反而给开发商颁发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派公安民警维护“施工现场”,造成业主与开发商的长期冲突。后来冲突诉诸法院,荒唐的法庭竟然仅凭几张多处涂改的复印件判决业主败诉,使冲突进一步升级。(《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15、16日报道)
纵观嘉湖阁事件的前前后后,不由得人们倒抽冷气,如今社会,在官权、法权、钱权面前,民权是如此不堪一击。而代表民权的《物权法》、正义、公义在这些强势群体面前,显得是如此的羸弱,成了一块徒有其表的遮羞布。
从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向开发商颁发《规划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局给开发商重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再到民警多次出动,“维护”开发商的施工现场,“官权”在这次事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正如负责协调纠纷的土地局官员对业主们所言,在强大的官权底下,“不开工不可能,停工不可能,官司要打赢不可能”。这句话与当年嘉禾县政府的拆迁口号“谁要影响拆迁一阵子,我们就让他痛苦一辈子”是何等相似。
本来,司法是民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常情况下,即使出现无理的开发商和专横的政府官员,只要司法机关能恪守法律,践行正义,民权依然可以得到有效保护。然而,在这次嘉湖阁事件中,司法权明显依附于行政权。法庭上,面对多处被涂改的复印件,法官拒绝当庭质证,并且把它作为有效证据,进行判决。可想而知,建立在如此“公正”立场上的判决有多少公义可言?
人们都不能理解,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当今社会,民众利益应该是官权、法权维护的首要任务,为什么官权、法权常常抛弃民众利益而捍卫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到底给官权、法权带来了什么?
近年掀开的房地产领域权钱交易的黑幕,似乎对此做了一些注解。在那些无良官员的眼里,开发商就是救命稻草,就是挖不尽的宝藏。官权、法权一旦遭遇钱权,立马就丧失了独立性,公正性,变成钱权的忠实奴隶。民权糟践踏就在所难免了。(汪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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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嘉湖阁事件的前前后后,不由得人们倒抽冷气,如今社会,在官权、法权、钱权面前,民权是如此不堪一击。而代表民权的《物权法》、正义、公义在这些强势群体面前,显得是如此的羸弱,成了一块徒有其表的遮羞布。
从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向开发商颁发《规划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局给开发商重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再到民警多次出动,“维护”开发商的施工现场,“官权”在这次事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正如负责协调纠纷的土地局官员对业主们所言,在强大的官权底下,“不开工不可能,停工不可能,官司要打赢不可能”。这句话与当年嘉禾县政府的拆迁口号“谁要影响拆迁一阵子,我们就让他痛苦一辈子”是何等相似。
本来,司法是民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常情况下,即使出现无理的开发商和专横的政府官员,只要司法机关能恪守法律,践行正义,民权依然可以得到有效保护。然而,在这次嘉湖阁事件中,司法权明显依附于行政权。法庭上,面对多处被涂改的复印件,法官拒绝当庭质证,并且把它作为有效证据,进行判决。可想而知,建立在如此“公正”立场上的判决有多少公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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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張志昊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