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仅有“国标”还不够

http://www.scol.com.cn(2022-3-11 8:57: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从3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3月11日《嘉兴日报》)

  一直以来,商品“过度包装”现象饱受诟病。“过度包装”不但浪费了有限的资源,而且也不利于环保。据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

  就拿“快递包装”来说吧!据统计,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1000亿件。而据了解,快递包装除了少部分使用编织袋和塑料袋外,大部分是纸箱包装。按平均每个纸箱重0.1千克,生产1吨纸需要20棵树来计算,一年的快递包装纸箱就要消耗近5000万棵树。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可这些快递包装的材料几乎没有被回收再用,基本上是被当作废品给扔了,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同时,其他商品,如食品、化妆品等也存有“过度包装”的现象。可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已是刻不容缓。

  此次,工信部拟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提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这无疑是一个“好声音”。但笔者以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仅仅有“国标”还不够,还需有“行动”。

  一方面,无论是食品行业,还是化妆品行业,亦或是快递行业,都应严格按照“国标”进行商品包装,既要规范使用绿色环保型的包装材质,杜绝重复浪费和豪华装饰,又要树立循环利用理念,对商品包装产生的垃圾建立统一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品的使用效率。对擅自违反“国标”的要给予严惩重处,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执业资格的要取缔执业资格,倒逼其严格按照“国标”执行商品绿色包装。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督促商家在进行商品包装时,尽量多些“简包装”“素颜包装”,少些“精包装”“豪华包装”,并能够做到回收纸箱、塑料薄膜等包装物,做到回收再利用。如此,商品包装才能既做到“绿色”“环保”,又做到“回收再利用”,真正让商品包装“绿起来”,从而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

  笔者相信,只要一手抓“国标”,一手抓“行动”,两手抓,两手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才能真正“落地”。否则,仅有“国标”,没有“行动”,遏制商品“过度包装”还是“一纸空文”。(叶金福)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