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居家隔离规定被拘留”具有警示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22-3-19 9:53: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极个别中高风险地区返通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管理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17日,江苏省南通市启东警方发布消息,该市一居民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受到拘留处罚。(3月19日《江海晚报》)

  眼下,全国各地多省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趋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广大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志愿者们正奋战在抗“疫”第一线,与疫魔作斗争,争取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狙击战。

  由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具有“人传人”“物传人”的显著特点,需要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因而,一些与新冠肺炎疾病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采取居家隔离,甚至是集中隔离,以防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这样做,既是保护隔离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也是保护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被要求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人员必须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心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少数被隔离的人员竟然不顾个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听劝阻,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这无疑是一种害人害己的无知行为,不但极易造成疫情的传播、扩散和蔓延,而且也会无形之中给民众制造一定的心理恐慌,给疫情防控“添堵”“添乱”。

  此次,南通市启东警方对一名违反居家隔离规定者作出“拘留”处罚,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醒和威慑。可以说,“违反居家隔离规定被拘留”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

  疫情“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手段”。但愿通过“违反居家隔离规定被拘留”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该居家隔离的要居家隔离,该集中隔离的要集中隔离,尤其要避免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避免扰乱疫情防控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疫情不传播、不扩散、不蔓延,从而为尽早打赢这场“战疫”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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