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全社会为你的隐瞒买单

http://www.scol.com.cn(2021-11-5 19:25:02)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邓也
作者:邓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5日,成都金牛公安发布警方通报:“李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受案调查,现查明:李某(男,23岁)于10月28日从外地返蓉后,拒绝执行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隐瞒其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存在引起新冠肺炎疾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当前,国内新一轮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已蔓延至多个省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个别人心存侥幸,不报、瞒报、谎报行程行踪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全社会不得不为个人的过错买单。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始了新一轮的加班抗疫,全城多个区域的居民开始不分昼夜做核酸检测,一些企业、商铺、市场、景区的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代价是极大的,教训是惨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不报、瞒报、谎报信息等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疫情发生以来,官方通过网络、电视、短信、公告等各个途径,不断向全社会进行疫情防控的宣传和倡导,就是为了号召和指导全民参与,织密织牢全社会常态化疫情防控网络。对于破坏防控网络的行为,必须依法给予严厉的制裁,形成巨大威慑力。

  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需要我们所有人共同守护。在这场全民行动中,我们要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平常时间要遵纪守法,特殊时期更要敬畏法纪,不要辜负所有人的努力,让全社会为你的隐瞒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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