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加班”不能再含含糊糊

http://www.scol.com.cn(2021-11-24 8:37: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海军
作者:胡海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本月初,字节跳动宣布采取“10-7-5”工作制,即工作时间从早上10点到晚上7点,一周工作5天。11月22日傍晚,格力电器官方微博也发布通知,将单双休工作制调整为双休工作制(2021年11月23日《南方都市报 》)。

  字节跳动、格力电器是两个有重要影响的企业。一个是互联网,一个是制造业。两个企业先后取消周末加班,在作息制度上进行改革和“让步”。我想,大多数企业也会逐步取消“996”、“大小周”,从而让企业的作息步入法制化的“正轨”。

  对于加班,我们有着“光荣”的传统。“五加二”、“白加黑”似乎成了“奋斗者”的代名词,一向为人们所敬重,所追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身体的健康,并看重自己的休息的权利。劳动的相关法律也进一步确认了人们的权利。可以说,现在来讲,大多数人是极力反对加班的。

  但是,对于加班,还是一些企业的通病,完不成任务要加班,转型升级要加班,占领市场要加班,等等,甚至无事也要加班。加班成了制度。从企业来讲,有的企业以工资高、支付加班费为名,不经过员工同意,擅自延长劳动时间。从监管部门来讲,因为新的就业形态出现,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监管也显得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影响大的企业,他们以加班为荣,公然抛出“一些人想加班而不能”的论调,从而对企业起到了示范效应。为此,很多企业加班变得明目张胆,理所当然。

  近几年,从网上发起的“工作996,生病ICU”的讨论开始,人们对于加班的讨论从未停歇。经过网上热议,拨云见日。人们最终回到了理性,回到了法治。按照劳动相关法律办事,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态度。

  实际上,劳动法已经早有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自行延长劳动时间,这是无视法律,挑战法律的表现。这不仅不值得称道,而是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惩处的行为。

  作为企业家,守法必须放在第一位。在加班问题上,还有一些人(特别是社会名人)态度含含糊糊,变相支持加班。这样只会惹祸上身。因为法律摆在那里,你可以置身于法律之上吗?(胡海军)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