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班上残疾学生应去特校”,家长的要求过分了

http://www.scol.com.cn(2021-11-3 8:50: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维扬书生
作者:维扬书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1日消息,针对网民反映“孩子班上一名高个子残疾儿童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许多孩子心理阴影,应该去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留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1日回复称,适龄残疾儿童学生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目前家长上午在校陪读,下午这名学生离校进行治疗,状态有所好转,不影响其他孩子在校学习生活。(11月2日澎湃新闻)

  站在家长角度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这名学生家长的诉求似乎有些道理。因为孩子班上那位高个子学生,确实与同龄孩子差异很大,不会说话,在操场上班主任老师都牵着他的手。上课时,他总是离开座位,脱鞋光脚满教室跑,还经常突然发出“依依”的怪叫声,无法正常上课。因为班上孩子年龄较小,对这个同学非常害怕,许多家长反映孩子怕他不想上学,一说上学就哭。老实说,这名残疾学生给班上其他同学正常学习造成影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但是,这不是排斥残疾学生就读的正当理由,正如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的官方回复所说,依据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哈尔滨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21〕1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第1项“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之规定,该名学生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学校接收适龄残疾学生就读就是履行法律义务,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一样享受公平教育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残疾学生接受正常义务教育的权利。

  “孩子班上残疾生应去特校”,家长的这一要求违反公平教育原则,当然不能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支持。

  那些歧视和排斥残疾学生的家长,打着“为了自己孩子”的旗号,毫不顾及他人的正当权利的做法,等于是在残疾学生及家人的伤口上撒盐。2018年7月,深圳某小区的部分业主就发起公开抗议,反对有自闭症孩子的家庭入住小区的公租房;2018年12月,广州南沙某幼儿园一自闭症男孩明明因与班上女生发生推搡,被其他家长群起攻之,更有家长找到幼儿园要求让明明退学,导致心理崩溃的孕妇妈妈与明明烧炭身亡。

  实际上,随班就读是国际通行的一种特殊教育方式,既不把这些特殊学生安排在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学习,而是和其他学生一起入学,一起学习,这更有利于消除社会对特殊儿童的歧视,也有利于他们融入社会,今后做到自食其力。做家长的,应怀着对残疾儿童的同情怜悯之心,和学校老师一起,让健全孩子与残疾孩子和谐相处,互相关心帮助,这既有利于残疾孩子克服自卑心理,建立自信,获得师生的关爱,也能转变健全孩子的观念,有效消除对残疾孩子的歧视,学会宽容,学会尊重,形成健康的心理。

  从这个意义上说,孩子班上有残疾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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