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烟牵手”视频拷问短视频平台的监管责任

http://www.scol.com.cn(2021-11-29 7:45: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把烟扔掉和我牵手。”“天好冷啊,所以我会扔掉手中的香烟,和你牵手……”日前,短视频平台一些“弹烟牵手”视频引发关注,还有不少网友跟风拍摄闺密版、兄弟版的“弹烟牵手”视频。对此,多地消防发文提醒该行为存在火灾隐患。(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弹烟牵手”视频内容是够浪漫的,但却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弄不好,会酿成一场火灾。牵手为何一定要和“弹烟”联系在一起?“弹烟牵手”视频本该被扼杀于摇篮之中。

  创意短视频能够吸引更多的眼球,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不管什么样的创意,必须遵纪守法,要将安全放在首位,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可“弹烟牵手”短视频却是置安全于不顾的。拍摄场景有路边、楼道、室内等,有的香烟未点燃,拍完视频后马上被捡回,但有的被丢到地上溅起火星。一个点燃的烟头本身就是明火,在燃烧时的温度可以达到500℃至600℃,在吸入香烟的瞬间,温度可达到800℃,常见的棉麻纸张或木屑木头等可燃物都会被点燃,且烟头被丢弃后仍可维持燃烧1至4分钟,这就非常容易引发火灾。每年因未熄灭烟头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今年3月30日中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红庙社区第六居民小组森林突发山火。据当地政府通报,火情发生后,当地组织3000余人赶赴现场扑救,山火于当日15时50分许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4月1日,麒麟警方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当天12时许,55岁男子王某庆在前往自家承包地途中,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入地沟引发山火。随后,王某庆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拘。据消防部门统计,近10年来,因为吸烟引发的火灾高达19.7万起。对于吸烟引发火灾的处罚,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弹烟牵手”视频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会有很严厉的法律惩罚等着,即便是如此,一旦“弹烟牵手”视频火了,立马会有很多人跟风拍摄,这恐怕是必然的,在一些拍摄者看来,出名是第一要素,为了吸引眼球,安全是会被放置在一边不给予理睬的。如果说“弹烟牵手”视频拍摄者是为了流量为了名气,这可以理解,但短视频平台呢?是如何监管的?对于这些视频的审核标准是什么?难道一定要等到遭遇民众和监管部门质疑了才出来管理?我们不难发现,视频管理平台的“套路”,对于一些存在隐患的视频开始时放任不管,任由其在网上“泛滥”,不管有多少人跟风,都给予“放行”,等到民众质疑了,监管部门出来管理了,才姗姗来迟地来一个“下架”,对于视频管理平台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损失,已经赚足了流量,又不会受到什么惩罚。因此,也就乐意“放任”了。如果视频管理平台在一开始就将其扼杀,网友也就看不到此类存在安全隐患的视频了,平台上“放”不出来,还有多少人愿意拍?

  打蛇打七寸,管不住视频平台,没有了“弹烟牵手”视频,还会有更危险的视频。不信,等着瞧。(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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