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舍近求远该给个合理解释

http://www.scol.com.cn(2021-10-20 8:48: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苑广阔
作者:苑广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长沙市民胡龙(化名)联系记者,最近他遇到了一件让他感到后怕的事情:产后大出血的妻子在家拨打120后,没有被救护车送往附近的医院,反而送到了距家19公里远的望城区人民医院,救护车在往返路上共花了1个多小时。(10月19日《潇湘晨报》)

  在病人产后大出血的情况下,120救护车放着就近的医院不去,却去了距离病人家将近20公里外的医院,别说病人家属想不通,就是普通网友也觉得难以理解。面对质疑,派出救护车的望城区医院解释称,第一,家属没有指定医院;第二,患者当时情况并不危急,医院能够处理;第三,送其他医院涉及跨区送医,且考虑到当时的交通状况,综合考虑送望城区人民医院最合适。

  然而,当事医院的这三点解释,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首先来说,家属在慌乱之中没有指定医院情有可原,但却并非救护车舍近求远的理由,因为按照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救护车就应该就近送医;其次,多数情况下,都是病人或家属感觉情况紧急,才会拨打120急救电话,更何况当时病人已经大出血,这都不算情况紧急,那怎么才算是情况紧急?第三,跨区送医和就近原则并不冲突,因为现实情况下很多病人都是住在A区,但是距离B区的医院更近,我们只能把病人送到B区的医院,而不应该舍近求远,非要送到病人所在的A区的医院。

  事后媒体记者也通过导航软件看到,在病人的家附近,距离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仅有8公里,距离长沙市第四医院也只有14公里,但是120救护车却偏偏把病人送到了距离19公里外的望城区人民医院。再联想到救护车本来就是望城区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派出的,所以很难不让病人家属和网友怀疑这是当事医院在利益驱使下,为了多给自己的医院拉病人才舍近求远的。

  说了这么多,那么对于救护车接诊病人到底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呢?按照《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120急救(指挥)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尊重伤病员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意愿,并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将伤病员送至医院救治。长沙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四区县120实行属地管理,长沙市区120急救出车的原则是:就病人最近站点出车,病人上车后按照就近、就急、就专科和病人意愿综合考虑送往医院。

  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救护车都应该把病人送往更近的医院,而不是舍近求远。当然了,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就近的医院暂时没有血源,或者是医院因为其他原因停诊等等,不得不送往其他医院,那么当时120急救中心或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也需要给出及时的解释,以取得病人和家属的理解才行。(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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