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不能再演戏更不能直播带货

http://www.scol.com.cn(2021-9-8 8:41: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艺人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但之前一些违法失德艺人正通过各种途径回归大众视野,有的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带货,依然赚得盆满钵满。(9月7日《法治日报》)

  中宣部印发《通知》,对违法失德失范艺人实行“零容忍”,对文艺娱乐行业不正之风郑重说“不”,绝不容许任何艺人触碰道德底线乃至法律底线,绝不为错误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提供传播渠道,绝不为一些人混名气、博眼球、拿高薪提供平台。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也就是说,对于失德艺人,不但不能再出来演戏,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复出。

    演艺行业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然而,有的从事这些行业的艺人表面十分风光,但素质低下,特别是一些影视明星不是想着如何为大众创作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而是变着法子搞出更多的花边新闻,创作一些荒诞的作品,以此吸引更多人眼球,通过炒作赢得更多的粉丝,以此提高自己的身价从而抬高出场费。有了钱,就想着如何享乐,什么荒唐的、甚至不堪入目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艺人吸毒、嫖娼、醉驾、出轨、打架、逃税、劈腿、艳照等事件屡屡发生。不必讳言,时下演艺圈里的个别角落,已成了藏污纳垢的“文化垃圾场”。

  艺人的粉丝都是一些追星族,崇拜、模仿心理较强,自身世界观、价值观容易受到影响。艺人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粉丝模仿。对此,艺人无疑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应该在各种道德等行为规范上为民众做出好的示范,艺人不能仅仅是靠名气赚取公众口袋里的钱,也应负有正确引导和感化社会公众的责任。个别明星艺人德行不端、私德不修,更有甚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给社会做了不好的示范,是在污染社会环境,有损社会道德和责任。劣迹艺人的言行举止如果产生偏差,就不是其个人问题,不仅给行业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引发不好的社会影响,甚至对整个社会产生恶劣影响。

  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劣迹艺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触犯了道德底线。我们对艺人没有太高的期待,但至少期待他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在2018年就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吸毒”“嫖娼”等演艺人员不得参与影视剧的制作,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使一些劣迹艺人在被查处,沉寂一段时间后就复出,人们出于对他们的好奇心,反而使他们比之前更有“人气”,有的劣迹艺人转战直播带货等行业,使他们赚得盆满钵满,从而使这些劣迹艺人不将之前的劣迹当一回事,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在复出后没几天,又旧病复发。

  因此,各地应该按照中宣部《通知》要求的那样,不但让劣迹艺人不但不能再演戏,更不能直播带货等,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必须依法严惩。从而警示更多的艺人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艺术创作上,生活变得更加踏实,创作更多的艺术精品。(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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