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众个人信息需“以动治动”

http://www.scol.com.cn(2021-9-18 10:02: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17日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今年1月至8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布会通报,2018年至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万余名。(《新华每日电讯》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严法管理下,在全面打击下,在广泛宣传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势头必定有所缓解。前八个月,发案数降低一成,足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前引发的威慑效应。

  诚然,犯罪趋势下滑,可整体犯罪威胁依旧不能小觑。伴随着大数据广泛应用,AI技术飞速发展,大众个人信息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吸引不少不法分子在更新窃取手段上汲汲营营。近些年,对照网络诈骗斗争经验,个人信息“保护”与“窥探”之间的斗争不会停歇,只会往更隐秘、更复杂、更多样的方向发展与延伸。

  诸如“打开手机话筒偷听”“打开手机定位跟踪”“盯住手机屏幕偷看”等等,近些年被曝光的种种黑科技表明,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中,“黑森林理论”凸显,保护者时刻防范,窃取者时刻窥探,双方猫鼠游戏日趋激烈和紧张。在技术窃密的“黑箱子”中,谁也无法知道下一类可以用于侵犯个人信息的工具是什么。

  保护大众个人信息,除了要守住技术底线,提防各类平台、企业在打开电脑、手机关键权限上的“别有用心”,还要在泛化个人信息定义上下功夫,加大对大众手机操作习惯、网页浏览偏好以及学历学位、个人爱好等,能间接分析出个人身份信息的碎片化、非关键数据的保护。避免不法分子运用技术优势,大数据整理和处理个人信息。

  加大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其中可能衍生的犯罪风险,保护大众生命财产安全,还是为了避免大众困于由网络企业、平台构筑的“信息茧房”当中,被“割韭菜”而不自知。对此,还是要持续深化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动态管理,着眼网络空间变化,出台有针对性地保护策略。(严奇)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