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规定要不断细化

http://www.scol.com.cn(2021-8-27 7:50: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江苏省教育厅25日发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与教师合理取酬标准,具体为学生每学期300元,教师每课时不低于60元。江苏省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课后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对象扩大到每个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确保该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江苏明确,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双减”政策出台之下,江苏的课后服务规定出台了,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规定了收费标准,学生每学期300元,这样的价格非常“亲民”,相比于动辄高达几千甚至上万的“托管费”、“培训费”,便宜多了,这收费标准几乎每一个家庭都能够承担,另一方面是规定了服务时间,特别强调了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然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严格执行规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中小学课后服务规定要“细”还要“硬”。

  从江苏省的规定来看,家长所关心的问题都有了答案。无论是服务的时间,还是收费,都规定得很清楚。从减负的角度,还规定了不能讲授新课。这样的规定是否万事大吉了?恐怕未必。

  对于学校的课后服务,家长担心的是什么?会不会多收费,比如明面上说要收300元,学校会不会变相收费,比如讲义费等费用;再比如不能讲授新课。那么复习旧课可以吗?在托管时间照常可以上课,只要不是上新课即可。可以用来考试,可以用来订正作业,可以用来集中辅导……学校每天上课已经很累了,晚上在学校晚自修,老师还要上课,作业都来不及做,恐怕还要带到家里做。而托管的时间除了上课还是上课,除了作业还是作业,那些设想的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可能并不会真的出现,如此,学校的课后服务极有可能演绎成社会上的“培训班”,那么学校从一种“培训班”解放出来,又要跳进另一种“培训班”。学业负担可能并没有减轻多少。

   中小学课后服务规定要“细”,不能总是粗线条,这需要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倾听学生、老师、家长的意见之后,进一步细化,真正实现“一校一策”,且内容要让所有的学生、老师、家长清楚。相应的兴趣小组要真正开展,而不是等上级领导来了才开展。课后服务不是集中一起做作业,不是集中一起上课复习,而应该更细化的“服务”。如果只是集中一起做作业,那这样的课后服务是“低质量”的,迟早会被学生厌烦。

   中小学课后服务规定还要“硬”。另外把课后服务想得太简单,学校会严格遵守,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学校真的不会上新课。应该说多数学校会遵守,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学校和老师都能够做到严格遵守,这还需要加强监管力量。特别是对在课后服务期间上课,很多学校是想这么做的,这一点也可能会获得一些家长的支持,认为学校重视学生的学习质量,但却会给学生带来极重的负担。相应的问责措施要跟上。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中小学课后服务各地会开展,但如果规定得不详细,如果没有配套的问责,则极有可能变异,走上以前学校集体上课的“老路”。(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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