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看似无情却有情

http://www.scol.com.cn(2021-7-19 8:32: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期,媒体报道了多地出现中小学小卖部招租金额过大现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记者7月17日注意到,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在不少中小学教师、家长中引起讨论和注意,该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7月18日《齐鲁晚报》)

  2019年3月,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从“一般不得”到“不得”,这是壮士断腕之举,“一刀切”的做法看似无情,实则是对中小学生深深的关爱。

  中小学校内的小卖部备受诟病。近日,有广东茂名当地网友称,茂名市电白区水东中学一小卖部正在以每年超百万元的价格招拍。此前,其他地区也曾出现中小学小卖部招租金额过大现象。早在2016年,广西南宁三中小卖部拍出173万元年租金的消息,引发热议。今年4月15日,湖南新宁二中小卖部以68万元的起拍价,拍出320万元的高价。民众之所以关注校园内的小卖部,就是担心学生被吃坏了,还会被“薅羊毛”。一边是高额的租金,一边是封闭的消费环境下的“垄断式经营”,结果可想而知。而且,因为小卖部的存在,一些学生无心学习,一下课就要往小卖部跑,而小卖部周边的卫生成为学校管理的难题。取缔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是明智之举,值得肯定。

  小卖部的存在,学生只能是“牺牲品”,因为学校拿了租金,不太可能会对小卖部严格管理,而外部的监督力量也实在有限。这不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利于食品安全管理,取缔小卖部势在必行。当然,简单化取缔小卖部,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困惑。如果是寄宿制学校,学生可能面临营养需要补充的问题,学校的食堂要做好服务工作,这也倒逼学校将食堂的饭菜做得更合学生的口味。当然,也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校以其他方式将小卖部“改头换面”,从而继续经营。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的规定,这体现了职能部门的“决心”,这就需要学校严格落实,一方面要杜绝欺骗式的“小卖部”存在,另一方面学校要做实做细服务工作。当然,对于学校的“阳奉阴违”,要给予问责,对相关人员要作出惩罚。这既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又要充分发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举报。一个学校有没有小卖部存在,或是以另外的方式存在,学生是很清楚的。在“疏堵结合”下,清除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让学生更加健康快乐,这是教育的责任所在,也还能让校园成为真正的“净土”。(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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