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赢官司丢工作”制约维权

http://www.scol.com.cn(2021-7-8 8:56: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与单位打官司,会不会“赢了官司丢了工作”?小马是宁波市北仑区某公司员工,被公司委派到上海为某外卖平台做配送员。去年,小马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为工伤问题与单位打起官司。小马担心“赢了官司丢了工作”。参与案件处理的检察官及时跟进,小马“赢了官司”并没有“丢掉工作”。(7月7日《检察日报》)

  “感谢检察官,一起帮助我们参与这次调解,让这场持续三个月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近日,一场微信视频协调会结束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复议局的工作人员向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官致谢。这是北仑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挂牌以来,首起邀请区检察院共同参与调解并调解成功的行政复议案件。由于检察官的提前介入,“赢了官司”的小马并没有因为告了单位而“丢了工作”。

  小马在主张工伤补偿的时候,有很多担心,有很多顾虑:自己是为单位工作的,虽然被委派到了外地,但是也应该算是工伤,是“告单位”还是“不告单位”,小马十分困惑。“告单位”担心今后在单位的困境,甚至可能会“丢了工作”。????

  现实生活里,很多职工都有像小马一样的担心。在遇到单位侵权的时候,在遇到单位强硬的时候,不敢“丁是丁卯是卯”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敢与单位对簿公堂,主要的担心就在于“赢了官司丢了工作”。“赢了官司丢了工作”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对于单位而言,当职工起诉自己的时候,就认为这个职工是不好管理的,是不服从企业命令的。因此,只要到了“职工告单位”的层面,就意味着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单位会把“告单位的职工”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不管职工是赢了官司还是输了官司,单位都会想方设法让职工失去工作。这种情况在私营企业尤其多见。一场官司会让职工和企业成为“仇人”。

  因此,遭遇不公平的待遇之后,职工在维权的时候都会进行一番权衡的:“告单位”是利大还是弊大!权衡得失之后,才能痛下决心作出决定。更多的职工会为了“保住饭碗”而选择忍气吞声,而选择 “沉默是金”。“赢了官司丢了工作”现象制约了职工依法维权,不符合法治时代的要义和精神。

  实际上,我们更应该倡导的是“有事依法办”,“职工告单位”并不意味着职工是难以管理的,更不意味着职工背叛了单位,而是法律意识的觉醒,而是依法办事的美好。对于单位而言需要有正确的认知,通过打官司不仅能够更好解决问题,而且本身也是一场“法律课堂”,让单位知道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从而依法开展工作,依法管理职工,这实际上是有利于单位发展进步的。

  而对于司法部门而言,也应该多些人性化的执法情怀,不能“一判了之”,必须将职工维权的事儿“一管到底”。不能再让“赢了官司丢了工作”成为职工的心头痛。(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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