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6-1 9:30: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近期,安徽、辽宁、广东等地接连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再次拉响了疫情警报。安徽怀远县这名被告人在确诊新冠肺炎之后,竟然刻意隐瞒自己的接触史,导致88人被隔离,严重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纯属罪有应得。此案例是一堂很好的警示教育课,警示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如果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突破法律底线,就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020年1月13日至2月7日,杨某某在确诊新冠肺炎之后,面对怀远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的数次询问,却故意隐瞒其与武汉返回的女儿一家有接触史,杨某某因为害怕如实告知后,会被怀远县医院拒绝透析,便故意隐瞒其与武汉返回的女儿一家有接触史,最终致使怀远县医院医护人员27人、医院病人61人被隔离。防疫工作不是儿戏,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严格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任何的想法和措辞,都绝非隐瞒接触史的理由。如果每一个人都像杨某某一样,从自身的小利益来考虑,必然会给防疫工作添堵、添乱,严重威胁着公共卫生安全。 我国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0年2月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本案例中,被告人杨某某在确诊新冠肺炎后,刻意隐瞒了自己的接触史,让接触者无法得到及时隔离或救治,并导致疫情进一步扩散,其在主观上相当于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被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可谓罪刑相当。尽管是缓刑,不需要真正坐牢,表面上没有多大损失,但一次刻意隐瞒留下“案底”,对其本人及子女今后学习、工作等方面,特别是政审将产生非常不利影响,这样的代价教训深刻。 服从防控大局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这起刻意隐瞒接触史获刑典型案例,就是一堂警示教育课。眼下新冠肺炎有卷土重来之势,形势非常严峻,对类似违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必须从严从重惩罚。以案为鉴,每一位公民都应当严格遵守防疫期间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守住法律底线,自觉配合防疫部门的工作,不添堵、不添乱,才能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相信通过严密的群防群治,一定能够赢得这场疫情防控战役的最终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