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瓶车上楼,“监督楼上”更要“服务楼下”

http://www.scol.com.cn(2021-5-13 8:09: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10日晚7点34分,成都市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起火,致使5人受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婴儿伤情较重。目前,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对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而小区物业表示:我们这个小区是实施“电动车禁止上楼”管理的,此次火灾主要责任在于业主的违规操作。(5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如今,烧伤的婴儿已经被医院发送了病危通知书。因为“电动车上楼”而引发了如此悲剧,确实让人痛惜。再多的眼泪,再多的后悔,再多的痛惜,再多的自责,都已经不能让时光倒流。假如时光能够倒流,这位业主是万万不会违规将电动车弄到楼上去的。

  在谴责居民违规将电瓶车带上楼的时候,是不是也该有所追问,是不是也该换一个角度思考!为何一些居民对于“禁止电瓶车上楼”的规定视而不见,当成耳旁风!

  在发生火灾的小区里的公共场所以及电梯内都张贴有禁止电瓶车上楼的温馨提示。可是,即便“禁止上楼”的通知十分严厉,还是有人将电瓶车带上楼。“电瓶车上楼”的潜在危害十分大,发生的火灾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举不胜举。

  因电瓶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的火灾安全事故频发,也曾造成惨重人员伤亡,公安部也曾发布通告要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对此有专家建议,相关部门针对电瓶车这类关系公共安全的问题,应出台相应条例并明确详细罚则,这样一来,物业等执行机构在工作时也能有抓手进行处理。

  应该说,“禁止电瓶车上楼”的规定是对的,可是有关部门依然强调的还是孤单地“执法”。“执法”确实是一种手段,只有“执法”严厉了,才能更多化解“电瓶车上楼”现象。但是,只是“执法”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监督楼上”实际上更需要“做好楼下”。

  笔者生活的小区是一家新建小区。应该说基础设施比较健全。可是即便是我们这样的新小区,电瓶车停放处还是“不够用的”,就别说那些老旧小区了,很多小区基本上处于“无处安放电瓶车”境地。于是,有的将电瓶车带到楼上充电,有的则从楼上“垂下电线充电”,不仅十分不方便,而且十分危险。

  很多城市都禁止电瓶车上楼,甚至有的地方实现了“智能管理”,有电动车进入的时候,电梯就停止运行。但是,说到底禁止电瓶车上楼,还是需要做好“楼下的事情”,要满足楼下停车充电需要,设置的电瓶车停放处要科学合理方便生活。禁止电瓶车上楼,需要有关部门将设置电瓶车充电处停放处作为小区基础设施检验的标准。

  不能只是“禁止电瓶车上楼”,却不搞好服务。这起悲剧的发生,值得城市规划和物业部门反思。应该把电瓶车车棚和消防设施建设放到同等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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